“该怎办?她说她爱。”
“她当然那说。你定要明白,彼得,女人……”
“也爱她,洛根。至少认为是爱她。想娶她,不管怎样。”
这话没法回答。们离开酒吧,沿小路走向排朴素茅草顶小屋。彼得敲响其中间门,苔丝开门——苔丝·克拉夫,上次见她还是在灵福德“羔羊与旗帜”,那仿佛是千万年前事。小屋里干净整洁,家什物件少得可怜:壁炉里燃着火,有几把椅子和张橡木桌子。苔丝见到似乎很高兴,用力地和握手。
“见到你太开心,蒙斯图尔特先生。知道你和彼得也在这儿,就在路那头,感觉牛津就没那陌生。”
在也不太记得。在中学念过那些抒情诗,和大多数少年人样,以为读懂。记得自己还读过拜伦情妇特蕾莎·圭乔利段语录。她是在雪莱去世前不久,在比萨和他认识,她形容他个头非常高,微微驼背,头发略带红色。他皮肤很差,她发现,但他礼仪举止无可挑剔。想,正是这短短描述鼓舞——它向展示个不认识雪莱。雪莱突然变得真实——他不再是大众印象中古怪金发天才——想更解他,而当对他有更多解后,想把雪莱作为更准确真实版本向世人呈现。无论随后写这本书有多少缺点,但没人能说它对主人公刻画是理想化、情绪化。还有,雪莱英年早逝——去世时才二十九岁——伟大天才早逝也总能吸引年轻作家。)
3月3日,星期二
今天早上,彼得打来电话,显然是出什状况。他不肯说原因,只让跟他起骑车去艾斯利普。把宪章运动论文放到边,找出自行车。
*
到艾斯利普后(骑不到小时——们踩得很卖力),们直接去酒吧。彼得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半品脱啤酒上泡沫,表情像是刚刚得知自己患不治之症。
坚持让她叫洛根。她走到小厨房水槽边沏茶去。
“什声音?”说。到处都是窸窸窣窣抓挠声。
“这个地方鼠患成灾。”
彼得说,她是上周来,安顿好之后,买几件家具(猜楼上应该还有
“有什坏消息吗?”终于开口。
“苔丝在这儿。”
“苔丝?这儿?哪儿?”(人真正震惊时就是这说话。)
“就在艾斯利普。她租间小屋,在沃特佩里家托儿所工作。她离家出走。”
“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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