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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场狩猎(2)(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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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下了鹿角上的丝带后张恒清点了一下这段时间自己的收获,距离狩猎游戏开始才过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他的手上已经有两条红色丝带和三条黑色丝,总计16点积分了,效率惊人。

不过张恒并没有因此自满,因为他知道西蒙那边只要不是运气太差,跟他的收获应该也差不多,甚至可能比他还要多。

所以张恒没有怎么停歇,就继续向着树林深处进发,他决定沿着树林中的小溪走,因为靠近水源的地方通常也是动物们最爱活动的区域,在这附近撞上猎物的几率也更大。

虽然这片森林的范围并不算太大,但是相比之下,那三十三头猎物的数量更少,而且野生动物们并不是静止不动的靶子,它们会四处乱跑,会挖洞,会藏进不知道什么地方去,甚至一些倒霉的还会被别的野兽给吃掉。

毕竟距离它们被放入森林已经过去了十个小时,谁也不知道在这十个小时里它们的身上都发生了什么。

风吹过树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一只麋鹿警惕的竖起了耳朵,然而除了树叶的声响外它没有听到其他的声音,之后它又努力翕动了两下鼻子,同样什么也没嗅到,这才再次安下心来,麋鹿重新低头,准备继续吃草。

但是就在它低头的刹那,枪声却是突然响起!随后可怜的麋鹿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就一命呜呼了。

张恒走上前去,半蹲在地上,解下了鹿角上的黑色丝带。

还好,刚才他难得一次性的碰上了一只绑着红色丝带的野兔和一只绑着黑色丝带的麋鹿。

所以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张恒虽然也遇到了不少动物,但是戴丝巾的一个也没有。

不过张恒没有着急,依旧很是沉得住气,只是按

张恒没有选择立刻开枪,因为无论他选择向谁开枪,另一边的家伙听到枪声后都会逃跑,所以张恒决定冒次险,摸出了腰间的匕首,利用自己的刺客潜行能力,摸到了那只野兔旁边。

之所以先挑野兔动手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野兔身上的积分比麋鹿要高,万一张恒的计划失败了,没能用匕首干掉野兔也可以中途换枪,至少能拿到这5点积分。

不过结果比张恒想象中要来的顺利的多,他选择从下风向接近,那只野兔丝毫没有察觉危险已经降临,还在安心的刨洞,但是下一刻就见刀光一闪,野兔甚至都没感受到痛苦脑袋就已经搬家了。

大概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另一边的麋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仰起头来。

只是它四周望了一圈,却并没有能看到张恒,最终也倒在了猎枪下,步入了野兔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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