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啊。你哪来这种怪念头?”
“你问话语气有点问题,像个老板,以为花点儿钱就买断个作家。这种态度本人甚少碰到,还不习惯。老天!有次还送套给你当礼物呢!”他讲话直就是这副德行。
“记得啊。不过可没怪过你。你醉。”
“雪利酒害——埃尔莎·唐恩雪利酒。还记得埃尔莎吧?她拿张刚画完画给们看,你说很美。老天在上,她气得什似!你说得诚恳又坦白,好像还真有把握她会喜欢你赞美似,记得吧?她破口大骂,不过们两个都已经让她雪利给灌醉。但你还没醉到收下书。”
“是怕真把书读,而且还懂。”解释道,“那对
到霍尔斯特德给那个在诺比山地址,把自己名字告诉坐在总机前男孩,请他转告菲茨斯蒂芬。印象里菲茨斯蒂芬是个身材瘦长人,栗色头发,三十二岁,灰色眼睛总是睡不醒样子,嘴唇宽得有些滑稽,穿着不拘小节。他装出来态度比他实际上要懒散。聊天对他来说高于切,随便什话题,只要算得上有些奇异,他都能提出很多似乎很精确资料和颇有见地想法。
五年前在纽约碰到他。当时在循线追查大串骗子灵煤,他们骗个冰炭商孀妇万美元。菲茨斯蒂芬当时为寻找写作题材,也在这个领域孜孜耕耘。们因此结识,进而联合。从这次联合中得到比他要多,因为他对神棍集团解非常透彻;然后,在他帮助下,在两个星期里就破案。之后两个月们亲密无间,直到离开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你可以直接上去。”总机处男孩说。
他公寓在六楼。从电梯出来时,他已等在门口。
“老天,”他说,伸出只瘦棱棱手,“是你啊!”
“可不就是吗?”
他点儿也没变。们踏入房间塞六个书柜和四张桌子,几乎容不下别东西。四处散置着各种语言杂志和书,还有报告、剪报、校稿——简直跟他当初在纽约房子模样。
们坐下来,在桌腿之间找到空间搁脚,然后简单谈谈别后各自生活。他到旧金山已经年多——只除周末和连续两个月时间在乡间隐居,为写完本小说。在旧金山则过将近五年。他说他确喜欢旧金山,不过对那些提倡将西部归还给印第安人运动也没意见。
“写得怎样啊?”问。
他锐利地看着,责问道:“你都没读书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