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都不成立。即使看起来非常难以想象,除认定凶手就是那四名孩童之以外,找不到其他可以解释方法。而且旦采用这个解释,两宗杀人案种种疑问就可以迎刃而解。乍看之下不可能事,全都变得可能。说就是你所谓‘’。人要躲进那只小花瓶里,除借助恶魔神通,否则应该是不可能。但是这个结论,也是因为们思维被固化,般们总是迷信杀人凶手就是犯罪学书籍插图上画那样,脸横肉、体形彪悍壮年男性,思维自动过滤年幼孩童,觉得孩子杀人是完全不可能。在这次事件中,凶手披着儿童这个隐身衣,让们思考产生盲点。可是旦把孩子放到杀人凶手位置上,花瓶之谜就立刻解开。那只花瓶虽然小,但十岁孩童或许可以躲得进去。只要用大布巾包起来,就看不见花瓶内部。孩子也可以从布巾打结开口处出入,躲进去之后,再从里面整理好开口,使它遮住花瓶口就行。魔法不在花瓶本身,而在于躲藏在里面人。”
诸户推理有条不紊,环扣环,展开得极为巧妙。但是听到这里,仍然有些不服。或许是情绪显露在脸上,诸户盯着,继续说下去:
“初代小姐命案中,除凶手出入路径不明以外,还有个重大疑问,对吧?你该不会忘吧,也就是凶手为什在那样危急情况下,仍然执意拿走巧克力盒。关于这点,如果假设凶手是个十岁孩童,拿走巧克力盒也就能理解。因为对那个年纪孩子来说,装在美丽盒子里巧克力,是比钻石戒指或珍珠首饰更具吸引力物品。”
“无法理解,”听到这里,实在无法不插嘴,“个还想着要巧克力天真幼童,怎可能去杀害无辜人,而且还杀两个?糖果与杀人,这个对照岂不是太滑稽?你怎能够要求那样个孩子具备在这场犯罪中呈现出来极端残忍性,细致机密准备、精彩机智以及行凶时狠和准?你想法,根本是穿凿附会妄想吧?”
“那是因为你把孩童当成这场杀人案策划者,才会觉得古怪。这场犯罪当然不是孩子策划出来,这背后潜藏着其他人意志,隐藏着真正恶魔,孩子只是被训练成个相当得力机械助手罢。这是多奇特又多令人毛骨悚然计划啊。没有人会怀疑十岁孩童就是凶手,就算真相败露,孩童也不会受到和成人样惩罚。就像扒手组织会利用天真无邪少年,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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