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烽第次收到明信片,他拿回房间,放在桌上,隔几秒就看眼,曹烽便提笔,在作文纸上写:亲爱弟弟,认识你才不久,可是感觉……
他认为自己文采不够出众,边写边打草稿,翻开摘抄本看,这样封信,写天。
曹烽这里没有信封,他自己折个,把写好信纸装进来,黏好,放进家门口邮筒。
原想第二天早上,再打开邮筒让弟弟看,但是曹烽控制不住自己,夜里快十二点,突然下爬起来,冲到段语澈房间门口。
弟弟房间灯还亮着,他敲敲门。
过是想要弟弟多吃点,别顾忌自己。
“那你就用这双,虽然用过,但是可以拿去洗下,就不脏。”
“不洗。”曹烽怕他误会,“点也不脏,……别人不吃,你可以。”
这还是两人第次在学校里起吃饭。
曹烽终于明白有人作伴和独来独往区别,他晚上是和段语澈起吃,饭比平常更香,他还多吃两碗。
“进来。”段语澈准备睡觉,看见穿睡衣曹烽,“怎?”
“不是什大事……”他斟酌着用词,“外面邮筒里,有封信。”
“信?”他莫名其妙,这和自己有什关系?
“嗯……”曹烽看着灯光下面庞柔和他,“可能……可能是寄给你,你要不要去……看看?”
“你怎知道是寄给?”
放学回家,曹烽第件事就是打开邮筒看,他已经这做快两周,早上看眼晚上看眼,养成习惯,段语澈终于忍不住问他:“你老是看邮筒做什,有人给你寄信吗?”
“有。”曹烽看他眼,心想,弟弟多半是忘那件事,他忘给自己寄过明信片,可他却直记着,每天都在等待、期盼。在过去,写信是他最开心事,那是他唯和外界交流方式,如果他写信收到回信,他会高兴很久。段述民给他回信不多,就两封,就是问他好不好,缺不缺钱,天气冷不冷,就是这样信件,他始终珍藏着。
不过写信这种古老方式,在现代已经被淘汰。
明信片是过月考那天周末收到,曹烽打开邮筒,看见里面有东西,激动得不能自已,拿出来,是张乌镇夜景照片,背后就写行字:“乌镇很美,有机会带你来,们去看皮影戏。”
落款写是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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