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想到列举出来,就有:
(A)依作品长度与特性,分成长篇(novel),中篇(novelette),短篇(story),极短篇(short-short)等。
(B)依风格分类,正统派,柯南·道尔、克里斯蒂、范达因类;浪漫派,《特伦特最后案》、《红发雷德梅因家族》等融入许多爱情元素作品;写实派,弗莱彻[73]、克劳夫兹等以仿佛实际存在普通人侦探为主角,自然辅展开解谜过程作品。幽默派,过去有马克·吐温,最近有克雷格·莱斯[74]。(根据汤姆逊〈H.DouglasThomson〉《侦探作家论》〈MastersofMystery:AStudyoftheDetectiveStory〉分类予以增补。)
(C)根据侦探解谜方法。分成逻辑天才侦探,爱伦·坡、柯南·道尔、范达因等人正统派侦探;直觉侦探,切斯特顿、贝利等笔下侦探绝非没有逻辑,而是省略通过每个证据来论证过程;科学侦探,弗里曼桑代克博士、阿瑟·里夫[75]肯尼迪教授;写实度高侦探,弗莱彻、克劳夫兹等人笔下令人感觉实际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侦探,和超人侦探完全相反。(据弗朗索瓦·福斯卡〈FrancoisFosca〉《侦探小说历史与技巧》〈HistoireetTechniqueduRomanPolicier〉分类予以增补。)
(D)进步简化后可以分成两大类:天才侦探,从爱伦·坡、柯南·道尔到范达因、卡尔侦探;普通人侦探,弗莱彻、克劳夫兹等笔下侦探。(请参考“从两种角度来看”项。)
(E)塞耶斯[76]在《侦探、怪奇、恐怖小说集》第卷作品排序中采用另种分类。纯粹耸动侦探小说,这类作品也可称其为“不公平”侦探作品,谜团解开,却故意隐瞒不让读者知道线索;纯分析侦探小说,爱伦·坡《玛丽·罗热疑案》。上述两种混合型,指柯南·道尔之后全部正统派侦探小说。在昭和十年《档案》中写到《侦探小说四种形式》中,受到塞耶斯这种分类影响,将除《玛丽·罗热疑案》以外几乎没有实例“纯粹分析侦探小说”摆在四种形式第项,现在想想,将这种缺少实例分类摆在第项似乎有欠妥当,因此予以省略,只留下其余三种形式,并尝试以下分类。
第,竞赛型侦探小说。
以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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