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由博文馆出版《猎奇后果》。二月,在《朝日》连载《盲兽》。三月,博文馆出版《吸血鬼》。四月,在《文艺俱乐部》发表《目罗博士不可思议犯罪》,在《富士》连载《白发
星运河》。五月,在《新青年》上发表连作《五阶之窗》第回。七月,在《新小说》发表《花押字》,在《大众文艺》发表《阿势登场》。九月。由春阳堂出版第三短篇集《湖畔亭事件》。十月,在《星期日每日》秋季号发表《非人之恋》,在《大众文艺》发表《镜地狱》,在《侦探趣味》上发表《旋转木马》,在《新青年》上连载《帕诺拉马岛奇谈》。十二月,在《朝日新闻》连载《寸法师》。
九二七年(昭和二年)
三月,由春阳堂出版《寸法师》,并拍成电影,这是第部小说电影化作品。不过,很快就对《寸法师》厌恶不已,休笔移居府下户塚六二番地早稻田大学正门前,让妻子经营学生宿舍,自己又流浪到日本海沿岸地区、千叶海岸地区、京都、名古屋等地。五月,大阪波屋书房出版《黑暗中蠕动》。十月,平凡社出版《江户川乱步集——现代大众文学全集第三卷》,获得版税万六千余圆,其大部分金额用于新学生宿舍修缮。十月,与小酒井不木、国枝史郎、长谷川伸、土师清二等创立大众文艺合作社“耽绮社”,之后,平山庐江也参与进来。
九二八年(昭和三年)
三月,出售早稻田大学门前学生宿舍经营权。四月,购入在户塚町源兵卫七九番地福助足袋职员宿舍,改建成学生宿舍后再次开业。八月,在《新青年》增刊上连载《阴兽》,与秋原朔太郎、稻桓足穗等开始交游。
九二九年(昭和四年)
月,在《新青年》上发表《噩梦》(即《烟虫》)。在《朝日》连载《孤岛之鬼》。六月,在《新青年》上发表《带着贴画旅行人》,博文馆出版第部评论随笔集《恶人志愿》。八月,在《讲谈俱乐部》连载《蜘蛛男》。九月,在《改造》上发表《虫》。十月,在《时事新报夕刊》上连载《何者》。
九三〇年(昭和五年)
月,在《文艺俱乐部》连载《猎奇后果》。四月,由先进社出版第四短篇《名侦探明智小五郎》。五月,由改造社出版《孤岛之鬼》。七月,在《讲谈俱乐部》连载《魔术师》。九月,在《报知新闻夕刊》上连载《吸血鬼》,《国王》上连载《黄金假面》。十月,由讲谈社出版《蜘蛛男》。
九三年(昭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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