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斯耸耸肩。
“你肯定相信什吧。”她坚持地问道,“比如说上帝,知道你有信仰,阿历克。你有时候神情给人印象是,你肩负着特别使命,就像传教士那样。阿历克,你不要笑,说是真。”
他摇摇头。
“对不起,丽兹。你搞错。不喜欢美
法和他说话。有天他吃中饭回来,在他工作梯第三格上发现个信封,信封上把他名字写错。他拿着那只装钱信封,第次主动走到她面前说:“克莱尔小姐,你把名字写错两个字。”她在那里不停地颤抖,两眼乱转,胡乱地摆弄着手中铅笔,直到利玛斯离开。随后几小时里她又鬼鬼祟祟地打很长时间电话。
利玛斯在图书馆工作三周后天,丽兹请他去吃晚饭。她是在那天下午五点,装着心血来潮样子请利玛斯去。她似乎知道,如果请他明后天去吃饭话,他可能会忘记。所以她在五点时候问他,利玛斯开始好像还不太情愿,最终还是接受她邀请。
他们在雨中走到她公寓。欧洲城市风格差别不大,让人分不清这里是伦敦还是柏林。石头铺成路上,积水中有光怪陆离倒影,车辆在潮湿街道上沉闷地行驶着。
有第次,以后利玛斯就经常去她住处吃饭。她叫他去,他就去,她经常请他去。他话直很少。她知道利玛斯肯来吃饭后,常常在早上去图书馆上班前就把餐桌布置好,有时候把蔬菜也事先准备好,还准备好餐桌上烛台—她喜欢烛光。她知道利玛斯肯定是个有很多隐情人,预感到利玛斯有天会因为某种她不知道原因不辞而别,并且会再也见不到他。她试图把她感觉告诉他,有天晚上她说:
“你想走就走,不会缠着你,阿历克。”他那棕色眼睛盯着她看会儿,“走时候会告诉你。”他说。
她公寓是带厨房室厅。厅里有两把扶手椅和个长沙发,还有只放满平价书书橱。都是些经典名著,她也从没有读过。
晚饭后,她就和他聊天,他则躺在长沙发上抽烟。她说话时候,也不知道他听进多少,她也并不在意。她会跪坐在沙发边,握着他手放在自己脸上,和他说话。
有天晚上,她对他说:“阿历克,你有什信仰吗?不要笑—告诉。”她等他回答。
他终于开口:“相信:去市中心要乘11路公交车,并且不相信开车人是上帝。”
她像是认真地思索着,最后她又问:“那你到底相信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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