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发现这之后,钟弗初似乎心情好许多,当然,也只是他自以为感觉。
送钟弗初出去时候,周予安没忘记把台灯交给
他垂着眼夹菜,没看到钟弗初攥紧手指。
“但是现在已经打算留在文华市发展,虽然父母挺不同意。”周予安夹块糖醋排骨放在钟弗初碗里,继续道:
“所以有点儿想把这个房子买下来,这样以后们就是永永远远邻居啦!”
他抬头望向钟弗初,笑弯起眼睛,旋出两个浅浅酒窝,问道:“钟医生不会介意吧?”
钟弗初却目光沉沉盯着碗里那块排骨,并未说话。
在餐厅预订晚餐很快就送过来,钟弗初最终还是被周予安磨留下来吃晚饭。
“钟医生,你之前问这里有没有人来过,是什意思啊?”周予安在吃饭时终于忍不住问这个问题,他想到当时钟弗初盯着他看目光,还是觉得后背凉。
而此时钟弗初眼中却再无之前沉郁,他低声说道:“没什,和你没有关系。”
周予安哦声,他本来想说其实他妈妈来过,但又想着如此说,钟弗初恐怕会觉得他这大还离不开妈妈照顾,岂不是打翻他之前“独立自主”人设?
于是他揭过这个话题,和钟弗初聊些别事情,期间钟弗初和平日里样,再没出现过他刚回来时神色,或许是灯光原因,看起来还颇为柔和。
周予安个激灵,突然想起来很多医生都有洁癖,他用自己筷子给别人夹菜,别人肯定会嫌弃,于是赶紧伸出筷子打算把那块排骨夹回去。
但还没夹稳,自己筷子竟被钟弗初筷子稳稳夹住,动弹不得。他怔怔看过去,钟弗初正望着他,说道:
“不介意。”
周予安突然就有些害臊,忙收回筷子,咬进嘴里,想到这是被钟弗初夹过筷子,又拿出来,想想,又咬进去,不知道还以为他磨牙呢。
这下好,也不知道钟弗初说不介意,说是永远做邻居,还是夹菜呢?
周予安向来是暖场小能手,习惯自己是话多那个角色,也从来不觉得钟弗初闷,他噼里啪啦说着话,钟弗初偶尔应几句。
但后来钟弗初竟难得主动问他个问题。
“你要在这里住多久?”钟弗初问时候,手里停下筷子,直直望着他。
周予安咬着筷子,心里有些没谱,这到底是觉得他住这儿不好呢?还是希望他多住点时间呢?
于是他模糊说:“也不太清楚,目前在房东那儿交半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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