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租住出租屋还有6公里。找几块比较平大石块,放在路边摞在起,以此作为标志。
做出这系列动作目,原本是想跑回家去把车开过来,把尸体运走,那就必须在此处做好记号。但运到哪里、怎处理,这些都还没想好,总之就是不能把他留在这里。可是转念想,这条马路上排排路灯会让,bao露,无法保证此时绝对不会有人路过。而且,以前每天上下班开车从这条路经过,知道前方大约3公里处有个监控摄像头。凌晨3点左右名男子在马路上狂奔,跑回家后又把车开出来,如此奇怪可疑行径,无疑是在向警方宣告——快点把视线放在身上,有重大嫌疑。况且,靠双脚跑6公里就体能来说实在够呛,也许等跑回去时天都要亮。
对,不能这做。转身往回跑,在心中默数步数,跑107步,可能是跑歪,没找到尸体。幸好之前比对过二层小楼位置,最终那具丑陋尸体还是被找到。
尽管相信那栋小楼里现在没有人,但还是踮着脚悄悄地潜进院子——院子大铁门是锁上,是翻铁栅栏进去,还好这里没有养狗。不想潜进楼里,也没有撬锁本事,看来只能在院子里寻找。需要件可以挖坑工具。看不出这栋小楼是做什用,角落里散落着些碎瓷片,还有几块较为完整,可以看出是花瓶形状。经过粗略观察,院子地面和小楼窗户都很干净,所以这里应该并非废弃之地。原本要求很低,只要能找到件称手适合挖坑工具就行,但运气实在太好,竟然在院子墙角找到样挖坑专用工具——铁锹。
扛着铁锹返回陈尸树下,花半个小时才把坑挖好,累得满头大汗,浑身肌肉撕裂般地疼痛。用手擦拭脸上汗水,无意中碰到被打得肿起位置,又是阵钻心疼痛,情不自禁地对着尸体恶狠狠地小声骂道:“叫你他妈打脸!”
在把尸体丢进坑中之前,从他身上搜出钱包,钱包里有他证件,他叫余磊,1983年生,比大岁。把他钱包装进自己裤子口袋,然后将他拖到坑边,接着脚把他踹下去。可是这个坑直径挖得不够大,他笔直身躯无法完全进入坑中,于是动手将他身体摆成蜷曲状,那姿势就像是在母体内刚孕育成形胎儿样。
看着他蜷缩在坑里样子,脑海里闪现出个词——安详。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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