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显然,没死成,不然也不会待在这儿啦。”他顿
他闻言大笑起来。“这句话,”他说,“问得太他妈好啦。总说来,你应该不认识。可问题是,认识你吗?”
“此话怎讲?”
“没理由认识你。这不可能。可最最奇怪是……”他给自己倒小杯白葡萄酒,小口啜饮着。在看来,他完全没有醉酒迹象。“你长得很像以前见过个人。”他说。
“噢,是吗?”
“模样。”他咧嘴笑,“所以你不可能是他,”他继续说,“因为那是近四十年前事。你多大?十九?”
—行窃,永葆青春,有个漂亮情人,并且永远不必担心被捕、受伤或者死亡。以为这就是你想要切。”
“你现在还这想吗?”
她用指节擦掉眼角丝泪。以前从没见她哭过。“因为她说过,能随心所欲做想做事,是世上唯好事。”
“想做,”缓缓地、温柔地告诉她,“就是摆脱你。”
然后出门走上大街。她没有试图阻止。离开旅馆大门二十码之后,停下脚步,把精神暂时集中在脖子后面。没有虫子咬。连丝痒酥酥感觉也没有。
耸耸肩,说:“长张大众脸。”
“屁话。”他眯起双眼打量,仿佛是合同上小小印章。“听着,因为你显然不是他,那就给你讲讲,为啥这在意这个人。将近四十年前,那个和你长得模样小孩儿差点杀。”
“真假。”
他点点头。“噢,是真。”他说,“你看,是个金匠,老爹从前也是金匠。当时发生很多起入室盗窃案,所以老爹和整夜都拿着剑,坐守在铺子里。后来,那家伙真来,还捅刀。差点儿丢小命。”
“差点儿。”说。
在附近瞎转悠阵,不知不觉走进家酒馆。两杯酒下肚后,酒劲还未上来,便意识到旁边站个人,他正盯着看。是个六十岁上下肥胖男人,长着头卷曲白发,穿袭昂贵红色长袍,领子是皮毛做。他目不转睛地瞧着。
显然,本该大为警惕。然而,当时正处于种什也不在乎心境。又喝杯酒,然后起身朝那人走去。他刻也没垂下目光,或是转脸看向旁。
“您这样看着,是有什事吗?”问。
他仍然瞧个不停。“是啊,”他说,“请坐,让请你喝两杯吧。”
“那就来杯,谢。”说,“认识您吗,还是因为别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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