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犯罪小说家。”她说。
他不相信她话,他为什……她不过是个陌生人。不过……“犯罪小说家”这个名头似乎完全符合他身份,就像戴上副舒适手套,他知道她所说是真。当然,这是真。他写十三本书,这是个不吉利数字(3),有时候这种迷信还是有点儿灵验,所以他就倒霉,不是吗?他正在写另本书,那是本日记。不,不单单是本日记,更是狂想录,是他自己“狂人日记”(4)。他环顾四周,发现它不在身边,也许他把它弄丢。他翻几页伊娃递给他书,但个字也没有看进去。“这是很早以前写。”
“你出版第本书。”她说。
“书出版时你只有十二岁。”他告诉她。不过先等下,这怎可能,他记忆里伊娃怎会只有十岁?
“在上学。”她说。
“伊娃?”
“是,杰瑞,是伊娃。”
他睁开双眼,盯着那本书。他以前看见过这本书封面,但不记得是否读过。他看着作者名字,有些熟悉。这是……但他想不起来。
“亨利·卡特。”他大声读出这个人名。
“这是笔名。”他女儿说。他女儿貌美如花、秀丽可爱,却有个怪物般父亲,就在刚才,这个令人厌恶老男人竟然还在琢磨着要是把她压在身下,她不知感觉如何。他为自己有这样想法感到恶心。
他盯着她手,发现有枚结婚戒指,然后又看看自己手,他手上也有枚。他想打听下他妻子情况,但又不想让人把他当作大傻瓜。尊严是阿尔茨海默病(5)从他身上夺走唯件东西。“是不是老忘记你?”
“时好时坏吧。”她像
“不……这是……这是你吗?是你写吗?”他问,“是告诉你切,然后你写这本书吗?”
她看起来很忧虑,即便耐心外表也掩盖不。“是你,”她说,“这是你笔名。”
“不懂。”
“是你写这本书,此外还写十二本。你还是个青少年时候就开始写作,直沿用亨利·卡特这个笔名。”
他困惑不已:“你说是写,是什意思?为什要向世人坦承做过什?”他忽然回过神来,记忆在脑海中涌现。“去坐牢?出狱以后写这些书?但是之后……怎会……时间上也不对……还是不懂。你真是女儿?”他问。随后他想起来,他伊娃,只不过伊娃才十岁,不是二十来岁。他女儿会叫他“爸爸”,而不会直呼其名,叫他“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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