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过去,车流开始逐渐通行。
后面被堵着车开始摁起尖锐喇叭声,等到借着路灯看清这堵大马路上找骂是辆豪
总来说是段没什遐想空间往事。沈琅笑起来时候眼睫往下弯:“肖先生,真清清白白。没有旧爱,没有旧情难忘别人。”
肖闻郁看她,眼眸漆黑,深不见底。
“所以,”沈琅今晚喝点酒,说话间不经意含着侬软鼻音,声音勾人,“可以放心让追你吗?”
肖闻郁没回话。
在被第任养父母领养前,他生活在没有任何位体面人愿意踏足地方。
知道以后差点没把他腿打断,所以在很长段时间内彻底断他经济来源。”
毕竟是荀周段不堪回首往事,沈琅省很多细节,简略道:“那时候他大学刚毕业,时半会儿没找到工作,也没有收入,住在比较简陋地方。就是在那时候跟他认识。”
何止简陋,像地下室那种地方,说是又脏又乱也不为过。
路遇红灯。肖闻郁停车,问:“什地方?”
既然都打算拿出诚意,沈琅也没故意遮掩,坦白道:“地下室。”
阴暗潮湿,见不得光。
领养院老式筒子楼里,窗户狭窄而幽暗,窗缝间满是泥尘污垢,单薄床被褥在日晒后两三天里很快又变得潮湿起来。在那样环境下,连流浪猫犬都骨瘦嶙峋,声势孱弱。
因此他清楚地知道地下室是什样地方。
沈宅金砖玉砌,肖闻郁第次见到沈琅时,她像懒在天鹅绒里只猫,白皙精致下半张脸埋进干净绒毛围巾中,觉得新鲜地上下打量他眼。
干净柔软,蓬松温驯。不属于任何潮湿晦暗地方。
肖闻郁搭在方向盘上小臂骤然绷紧。他定定地盯着沈琅,压抑片刻,声调沉缓:“为什去住地下室?”
他问是她。
沈琅:“说只是碰巧路过,你相不相信?”她弯唇,软着尾音补充,“不然说是去研究地下室建筑结构也行——现在才刚开始追你,就用苦肉计博取同情,太早。想等以后再告诉你。”
沈琅是住过段时间地下室。那时候她跟荀周两扇对门,出门倒垃圾时候总能碰上,个是屈尊降贵来体验艰苦生活,另个是逼不得已来感受尘世疾苦,来二去,彼此产生点惺惺相惜战友情。
后来荀周终于软化他父母,乐颠颠地去当道士,顺便拿父母本来留给他成家立业彩礼钱开个茶馆,而沈琅也没在地下室住多久,很快住回她那间复式单身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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