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青云应诺,到堂屋后,见他爹、爷爷和大姐夫还在喝酒,从中午喝到现在,饭菜是顾荷热又热,不过仔细瞧,发现都是他爷爷和爹在喝,大姐夫喝得很少。
二叔今天和二婶带着三丫他们回娘家。
“大姐夫,听说你要种血参?”顾青云坐下来问道,他知道血参是田七别名,当地人都叫血参。
何常春脸上微红,眼睛明亮,他眨眨眼,点头道:“是有这个准备,血参具有散瘀止血,消肿定痛之功效,现在山上血参越来越难找,家药铺也很难收到,所以才想着是不是可以种植。”
“如果可以话倒是个法子,不过你懂种植方法吗?”顾青云觉得种植药材可能比种粮食还要赚钱,
,女儿也早已出嫁,这次是替小儿子提亲,十八岁,今年考上童生,在近郊只有十几亩地。
“听说他们家住地方比较小,不过家中老人非常疼小儿子。”小陈氏其实不太满意,不过想到男方已经是童生,又觉得有潜力,否则她也不会留下来。
第三家是顾青云同年,起考上秀才李同年,他虽然三十多岁,但还有个才十七岁幼弟,只读两年书就不读,家中除个娘,就只有他们两兄弟,人口简单,在县城有座宅子,间铺子出租,乡下还有三十亩地。
“听说这家老太太非常疼爱幼子,现在他不读书,就管着家里庶务。”小陈氏有点犹豫,“也不知道这些媒婆说得真不真,所以这才让你爹去打听打听。”
顾青云听,他觉得第家就挺好,如果真是性格和善话,就是嫁过去生子压力大,可是这年代,你嫁到哪里都有生子压力。
“栓子,你怎说?”顾莲觉得三家都不错,就问顾青云。
“这种事你问你弟弟作甚?”小陈氏笑道,“他又不懂。”
顾青云眨眨眼,看下窗外,微笑道:“娘,大姐,觉得这三家都不错,其他人不知道,但李秀才接触过,他是个很稳重、人品不错人,没有酸腐之气,他家幼弟如果不出差错话,应该也不错,不过这个要仔细打听。”
他见小陈氏和顾莲陷入思考,就继续说:“不过觉得,娘,你最好让二姐自己选,反正觉得无论哪家,她都能过得很好。”说着就低下头,手指轻抚桌面,低声道,“是,她会过得好。”情商高、智商不低,只要不走歪路,顾荷肯定能过得好。
“哪个姑娘家会自己选?”小陈氏笑骂句,催促道,“赶紧去堂屋,和你大姐夫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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