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绅说自己从来没带过孩子,就是陆香,也是在学堂上学之后才正
——挚爱赏南:
接下来才是正文。
陆绅含蓄温柔在这封信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也难怪写这好几张纸,还都写满,只是习惯横排阅读赏南在读竖排时候有些微不习惯。
他说第次见到赏南时候,他只是以为身边多个个需要照顾小孩子。毕竟那时候赏南面白如墙纸,泛着不健康青色,又瘦又小,勉强能称得上好看只剩双眼睛。
他说他不是在意容貌之人,赏南那时候在那群小伙伴当中,外表并不是最出色,至少在陆及眼里是,但缘分这个东西,任陆绅再活个五六七八次,也无法将之叙述清楚。
“你怎这晚还没睡?”
陆及递给赏南个信封,“回房间去看。”
赏南拿着信封,低头看看,居然还封口,他不知道陆及要做什,“好。”
等陆及回房间,赏南才关上门,他没有打开房间里主灯,只开书桌上那盏台灯。
赏南坐在书桌前用刀片割开封口,从里面取出几张薄薄信封纸,上面文字是竖行,墨迹甚至还有些没干,淡淡墨水味道自信封打开后便在空气中散开。
世间切结局为好为坏,甚至没有结局相遇,都可以归之为缘分。
他说他在见到赏南第面时,已经为赏南构划好未来——在陆宅养到成年,成年后便送至外面学校读书学习,交些不功利性真心朋友,待到该谈婚论嫁年纪,如果赏南有需要,他会为赏南物色合适配偶。
陆绅还提到香夫人,说陆香这丫头,嘴忒毒,看人忒苛刻,但陆香居然喜欢他,要晓得,陆香也是跟在陆绅身边见识过无数风浪。
赏南坐直身体,他将看完页信纸放到桌子上,接着看看第二页,全篇个错字都没有,甚至没有太潦草笔画,赏南更倾向于陆及过于认真连标点符号都打得正经非常。
第二页说是赏南十六岁。
“毛笔写啊?”赏南脱掉鞋子,半躺进椅子里,屋子里暖和,他也不觉得冷,他把信纸举起来,透过纸页看见背后朦胧灯光。
[14:陆绅写。]
这是赏南第次看见陆及写自己名字,他其实都没怎看过陆及拿笔写字,因为陆及大部分时候都是看书,他也不写笔记和读后感什,只浏览。
不过用毛笔写字,确实应该是陆绅习惯,要铺纸,要磨墨。挺麻烦,也很考验书法功底。
“赏南”两个字写在顶格,前边前缀是“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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