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能成疯活亦能成魔。
现在冷静,只是趋于表象审时度势。
他脑子里只有个念头,或许展机也来到这个世界!
既然他都能来,展机自然也可能在!
想到这个可能性,哪怕只有万分之,哪怕要掘地三尺,也无所谓。
吃饱喝足,他才将眼神挪到大神嘴部以上部位,总算看清大神模样,卧勒个槽,真特闪瞎人眼完美!他直觉得他末日前最红那个国际巨星于澄已经算是三次元里顶级帅,但就没见过眼前这种,超越年龄超越感官,仅仅个眼神都让人浑然起劲美男子。
特别是那眼神坚定、平淡,看着就是那种有坚强意志力,就是坐那儿就有种说不清气势在,这种漫画情节里王霸之气他实实在在体会把。
那什不是有句话吗,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这男人虽然长得昏天地暗(?),但那气质就不像小青年能流露出来。
“大……爷,该怎称呼您?”啊呸,差点把大腿给说出来。
“白霄。”
对白展机感情不论是处于父子天性还是那难以启齿爱,都沉重到大于灵魂重量。
想到他刚到这里差点死情况,如果是展机碰到,刹那间,白霄眼底有如实质杀气几乎要喷射而出,不惜切代价,要尽快找到展机!
嗷嗷嗷,大神!乃是肿,会温柔会狰狞,是精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临时加,连接第二个故事,第次看大大可以先跳过。
“白爷!”曹和平迅速狗腿改口,就差没说白爷,白大神,以后小吃食就靠你!
听到这称呼,不知道想到什,带着不明显恍惚,又瞬间没事人样。
白霄直以为人生睁眼闭眼就这过去,明明上刻还抱着展机身体,下刻就差点被个半张脸腐烂人形怪物啃掉肩膀。
这种神乎其神事情让无神论者白霄并不能接受,也许是活成老顽固,那老派想法已根生地固,但正因为年纪不小,不可能像年轻人样跳脱,与其去想为什来到这里还不如想着怎活下去,处变不惊已成为习惯,到哪里白霄都能活下去,即使满溢思念快将他逼疯。
他清楚,在最后那段日子里,他精神已经崩溃,仅剩理智维持着他行为,现在他早就以前那个统领白家白爷,他已经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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