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酒店,林斐一推门,阿尔法蹬着小短腿,一溜烟跑过来,猝不及防的撞在小腿,林斐捞起来抱在怀里,“你怎么来了?谁把你带来的?”
阿尔法拱来拱去,藏在他怀里,林斐边撸,边调侃,“傅叔叔把你带过来,你还那么怕他,能不能狗仗人势一点?”
傅施阅拎起水壶,倒一杯水,态度漫不经心,“没有其他事情想告诉我?”
“谢谢你,还有训练好累,腰酸腿疼。”林斐不假思索地回答。
傅施阅盯着他,“除了这些之外没有了?”
直击要害,林斐眨眨眼,“不可能,不符合生物规则……”
傅施阅声音平静陈述,“敢去纹身,我打断你的腿。”
“你好凶。”
林斐悻悻撒开手,看向窗外,态度坚定地说,“我不会去祛疤,除非你先把手腕上的疤痕祛了,不然我就当我们这是情侣疤痕,多酷的!”
这道疤必须物有所值。
傅施阅捞起薄薄的眼镜,架在鼻梁上,瞧着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违反约定俗成的规定。”
“知道了,我下次逢人就讲,科锐的傅施阅是我男朋友,我看谁还敢拦我。”林斐故作狐假虎威。
傅施阅轻笑,“如果人人都知道,你就不能拿周勉威胁我了。”
林斐坦然无畏,渣言渣语,“我才不怕,你单身,我成年,我喜欢你违反哪条法律了?”
傅施阅一言不发。
林斐想起霍老师古怪的言行,已经答应霍老师不告诉其他人,摇摇头,“没有了。”
傅施阅微微眯起眼睛,淡定吐字,“你再好好想想。”
有一种诡异的
傅施阅微怔,觉得有趣的同时,莫名心口一滞,像是微弱的电流淌过。
林斐是真的喜欢他。
司机忍不住从后视镜看一眼林斐,佩服林斐,也佩服自家老板。
像傅施阅这种身份相貌,有人迷恋喜欢很正常,能迷到纹在身上这种火辣程度,林斐是头一个。
难怪公司里流言四起,准老板娘还在上高中,不过,看目前这样,准老板娘剃头挑子一头热。
“我不止要告诉每个人你是我男朋友,我喜欢你。”林斐捋起T恤袖子,伤口好的差不多,贴着一层白白纱布,“我还要纹在身上,就纹这里。”
“不祛疤?”
“才不要。”否则这一刀太不值,林斐抱住他的胳膊,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你要是不喜欢这里,我可以纹到后腰上,只给你一个人看。”
“傅叔叔,好不好?”
傅施阅垂眼,跌进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里,少年直白的喜欢是那样的热切,他不由自主地笑了下,“纹身会变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