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下瞬间,他却听到那个他这辈子最憎恨名字——宋、然。
宋然,宋然……林飞羽狠狠咬紧牙关,口腔里几乎有种淡淡血腥味儿,被狂喜烧得片滚烫大脑也渐渐冷静下来,是,既然哥哥已经回来这久,为什不来找他?因为哥哥原本就没有那喜欢他,再加上他做错事情,所以哥哥已经完全放弃他?
……哥哥不要他?
对,那天在停车场里,那晚在林宅卧室里,哥哥态度非常自然,丝毫没有回避他意思,但也没有和他相认,因为哥哥知道他瞎,而且哥哥嗓子不知道为什变得有些嘶哑,所以哥哥根本不担心自己会认出他,直接用对待陌生人
“那家书店名叫黑猫书屋,原来店主叫周桂花,现年六十五岁,现在这个店主叫宋然……”
林飞羽捧着那个盛牛奶玻璃杯,小手指不由自主地哆嗦下,厉声打断助理话:“他叫什?!”
助理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战战兢兢道:“他,他叫宋然……”
宋然,宋然……林飞羽反复咀嚼着这个刺耳无比名字,忍不住死死捏紧拳头,胸口酸涩到极点,很好,很好,果然还是这样,过这多年,哥哥还是这样,他连自己名字“宋小然”都不要,直接换成那个活死人名字。
那天晚上,自己在半梦半醒中被喂杯温热甜牛奶,这几天以来,他把所有事情全都放下,几乎是不眠不休地试图查出那个人身份。
过最初那阵狂喜之后,他思路变得冷静而清晰,第步,把玻璃杯上面指纹和哥哥旧物上指纹进行对比;第二步,逐排查那天晚宴上男性宾客,最后根据几个纨绔子弟描述,锁定黑猫书屋那个店主;第三步,派私家侦探装作顾客前往黑猫书屋,取得那位店主指纹。
最后结果是,哥哥旧物上指纹、玻璃杯上指纹、那位店主指纹,模样。
所以,那位黑猫书屋店主就是哥哥;所以,那天在停车场,自己听到他第句话时候,就有种心跳几乎停止感觉;所以,他喂自己牛奶时候,哪怕在半梦半醒间,也觉得那放松,那幸福。
哥哥回来。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阵沸腾般巨大狂喜汹涌地席卷而来,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他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重重地喘着气,时间无法思考任何事情,他想立刻冲进那家黑猫书屋,狠狠搂住哥哥,把他揉进自己骨血里,再也不让他离开自己,再也不让他受到半点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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