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酥秋弯弯嘴角,眉眼溢出笑意。
可以啊。她怎都不知道任黎原来这般深藏不露?
等着吧。
看任黎会儿回来,她不把任黎坑回来。
“叮,很抱歉,本系统也不清楚。”
系统给出答案意料之中,陆酥秋也并没有特别指望系统能回答这个疑问。
或许还得去问任黎本人。可惜,眼下似乎还不是最合适时机。
陆酥秋点着信数量,却数出五十三封信。
多出那封哪来?
角旮旯里,找到那点印象。
似乎是有这回事。
那时陆酥秋倒追任黎,却怕任黎会介意她性别,故而写情书都是长期匿名。
她共写五十二封,每封都会在傍晚教室空无人时,偷偷地放入任黎课桌。
任黎却是从来没有封回信。
陆酥秋找出放在最后页插页袋信。
信上字迹灵动,陆酥秋眼便认出来,这是任黎写。
只见那流畅字迹写着这样简短段话——
“好巧,其实也喜欢你。你告白答应,傻瓜。”
陆酥秋顿时明白,任黎怕是从第封开始就已然知道信是出自她手!
送到最后封时,陆酥秋不免又庆幸又失落:
庆幸任黎从未对别人动过心,她还有机会。失落自己信石沉大海,白费她番心意。
可任黎不应该是把那些信全扔吗?怎还会珍藏在文件夹里。
除非……
陆酥秋:“统统,她是不是知道这信是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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