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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火烈鸟(3 / 4)

相比余旸开朗,郑栖感情更内敛些,他轻易不笑,笑起来特别耀眼,在人群中熠熠生辉,像火烈鸟畅栖湖泊,炫目又肆意,火烈鸟喜浮萍,爱水草,也食贝壳类生物。

看见火烈鸟,余旸脑子里只有件事——不做浮萍,它漂泊不定;不要做水草,它茂盛却很常见;也不要做贝壳类,它太渺小。

要做湖泊,倒映蓝天白

不要畏惧撞击,相比起疼痛,更难以承受是未曾尝试。

跟郑栖结婚也是这样,余旸不知道郑栖会不会喜欢自己。

试试吧,万呢,如果郑栖也没有异议话。

他问自己,如果结婚对象不是郑栖,他要怎度过余生——不知道,好像很难发自内心地快乐,他就爱郑栖那样,觉得他特别帅,特别有趣,像吃田螺需要牙签,像红毛丹有刺。

田螺鲜美,肉却少,水质不好容易掺沙,更别提工业水用重度污染河流。

自觉加快步伐,尽情享受沿途风景。

汗流浃背也无须担心,山风会带走热意,吹得浑身每个细胞自由呼吸。

他也会递矿泉水给郑栖、帮他擦汗,但郑栖通常大口灌完水,用衣袖蹭额头就完事。

如果余旸非要给他擦,郑栖就木着脸让他擦——虽然他觉得真没必要。

遥望前方,凉亭在山顶冒尖,云层遮掩住部分建筑,显得山顶缥缈又神秘。

但郑栖有很多田螺,长在山泉边,压在大石底下,需要余旸用牙签个挑。

有时也会觉得累,弄得满手都是伤口不说,田螺还是空!就很气!但是气消,余旸有办法收拾郑栖,把他放火上烤,串成风铃,迎风而荡。

郑栖态度是随便吧,想怎弄怎弄,反正就这样。

臭德行。

感情不单需要磨合,比磨合重要是合适,彼此愉悦。

,既是爬山哪有不见山顶说,人生奋力前行才有意思。

领略过疾风,已经不能满足于柔风

没有亲尝‘披荆斩浪’,怎知勇敢为何物。

跟肌肉抗衡,跟意志握手言和,不再做无畏消耗,专注脚下每步,如果觉得累,余旸也不要郑栖扶——要爬上去!靠自己力量爬上去,领略群山英姿,看千山,千山亦看

不知走多久,余旸喘着气,真觉得平时该积极健身,小腿有轻微抽搐感,还好不怎影响走路,就在他想要停下脚步时,面前忽然开阔起来——整座山尽收眼底,树林葳蕤,层层叠叠遍布山野,真想蹿到林间,撞击树叶,任凭细微荆棘划伤皮肤,如果还有蜇伤,找味叫做‘车前草’药,碾碎糊在伤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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