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煜不说话,偏头,看向纪世明抓他手腕手、摸他脖子手。
纪世明:“……”
小卖部叔叔立刻松开小时煜。
上帝见证,他最讨厌孩子,尤其是谢时煜这种,会吃廉价辣条、没品位没文化、没爹妈管教野孩子。
刚才抓小时煜时,他涂着少女芍药护手霜手,好像还沾到这个野孩子手心汗。
小时煜把头低更低,语气里掺杂着害怕、和些微发抖,因为太稀少,纪世明甚至分辨不出来那丝发抖是装、还是压抑害怕。
小时煜:“以为叔叔你跟……104室叔叔是……同种人。”
纪世明瞬间怔。
104室,他想起来!那个恋童癖,猥亵儿童刚出狱。
纪世明立刻皱眉,难以置信,他竟然会被小屁孩误会成那种货色
纪世明嫌弃要死,他赶紧拿出口袋里粉嫩真丝巾,擦擦,厌烦地朝小时煜挥手:
“滚去上学吧!”
小时煜挑挑眉,蹦蹦跳跳地跳出小卖部。
他心情并没有松懈,反而更凝重起来。已知,小卖部叔叔并没有绑架楚枫,那……
楚枫去哪里?
他可是十二起连环分尸案在逃凶手,每个尸块绳结都奇特诡异,而且戏剧性地,每块尸块都被他抛尸到个地点,提取每个地点首字母,就能拼出句骂警察脏话。
他骂十二句,警察照样抓不到他,令多少罪犯扬眉吐气。他犯下案件连FBI都破不,他是羊羔阴影,魔鬼传奇。
而现在,这样他,竟然被小时煜误会成……区区恋童癖。
纪世明简直觉得受到奇大侮辱
他立刻皱眉:“你怎会以为是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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