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谢时煜,就算只有7岁,小时煜做事也定有自己道理,他不会像普通小孩那样想出是出。
这可能是天生如此,也可能是后天环境,不允许小时煜像普通7岁小孩那样任性。
楚枫在心里想,那条带子是挂工作证。
在犯罪现场拿走蓝丝带,很容易就会被凶手发现,地上只有工作证,而没有带子。
凶手立刻就会知道定案关键证据被人拿走。七岁
更何况,谢时煜从小是在个……非正常环境下长大孩子,妈妈靠偷窃为生,爸爸吸d,周围邻居是杀人犯。
7岁小时煜几乎不可能在这样环境下,培养出超凡正义感,养成去找警察叔叔解决问题习惯。
楚枫也查当地派出所陈年记录,这栋居民楼里唯抓到罪犯,就是104室那个恋童癖,五年前再度犯案于是滚进监狱。
5年前,他和谢时煜都24岁。
派出所记录里,没有人报警,拿出蓝色丝带证据,要警察叔叔去抓什人。
04室,又是谁?
林岚陡然寒下:“表哥你别吓……已经够害怕。们快去游戏里把答案填就算吧,毕竟…毕竟……”
毕竟这事已经过去22年,实在也无处查起。
楚枫也不是刑警,没有破案追求,他关心这些,只是因为个原因:
那条染血蓝丝带,小时煜藏起来蓝丝带。
甚至,根本没有人发现402室虐猫男已经死,没有人知道红塑料绳分尸悬案真凶就是崔军,22年前被小卖部店主杀死。
楚枫也查崔军户口档案,上面只写多年失踪,最终判定为死亡。
所以,7岁小时煜为什要冒着那大风险,去藏蓝丝带这个证据?
楚枫提出自己最大疑问。林岚想想,轻快道:“表哥,你不要想太多,谢哥那时候才七岁呀,他可能就是觉得……哎这个蓝绸带亮亮很有意思嘛,然后就藏起来,藏着藏着自己就忘放在哪。”
“……”楚枫无语。
X推理,现实世界里那条蓝丝带上,应该同时具有死者血迹和凶手指纹。也就是凶手304室小卖部叔叔指纹,能够指认他唯证据。
般逻辑是,拿到证据,交给警察,然后抓获真凶。
这是电视剧演法。楚枫想想,将心比心,7岁他如果目睹有人杀人,第个念头绝对不是:要去拿到证据,帮警察叔叔抓获犯罪嫌疑人!
第念头是:快跑!-
什都没看见、不关事,凶手千万不要来找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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