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水平。
对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地步,那就只能说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恢复能力实在太快,可以以接近极速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
向坤在跑步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街道情况、路边商店或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并与昨晚事先看过网上地图相对照,在脑中建立起这片区域立体信息图。
姐养哈士奇,见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哈士奇,眼里惊吓和恐惧慢慢消散。
“你如果不怕它话,它就会怕你。”向坤摸摸小胖妞脑袋说道。
旁边诗铃妈妈看看向坤,又看看角落里突然怂掉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向坤眼,就被“吓到”?
电梯很快到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爱犬拉出电梯。
这既是因为以后要在附近生活,他需要解下这片区域环境,也是同时训练自己观察力和记忆力。
向坤用个多小时时间跑到健身房,这个速度比起使用公共交通,自然要慢不少,但相对于跑步而言,却是个很强悍成绩。何况这时候向坤,基本没怎流汗,更没有显现出点疲累表现。
不过在健身房待上午后,向坤便做出决定,不再来这个健身房。
楼下拳馆那位年轻教练,在知道向坤来健身房后,便找过来,问向坤要不要加入他们拳馆,不是作为学员,而是作为拳手。他透露,拳馆创始人之,也就是之前他和向坤切磋时候,作为裁判那名
……
出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侧目,看着他背着包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