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家伙!”
在向坤家时候,他给两人展示番和“金闪闪”互动,让杨真儿大为震惊,直呼这只鸟成精,不仅向坤能看懂、听懂那只鸟表达意思,那只鸟居然也能明白向坤随意个动作和声音意思,实在是太不合理。
而且向坤除“射箭天才”、“厨艺天才”、“木雕天才”头衔外,又多“鸟语高手”头衔,让她实在是有些不愿意相信。
“你不觉得‘金闪闪’这名字非常贴切?”唐宝娜得意地说道。
“信你个鬼!”杨真儿说着,却是忍不住舔下嘴唇,感叹道:“向大厨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不仅兔肉,那碟羊肉,那个猪排,也都做得很好吃!特别那猪排,外脆、里嫩、肉香,汁多而不腻,啊啊,词穷……感觉想象中这些菜应该是什味道,它们就真是什味道……不对,比想象还好吃,因为不管预期多高,吃下去还是有惊喜。他如果要开餐馆话,定要倾家荡产入个股。他真是入错行,学什编程啊,搞什IT啊,把自己整成光头,哼哼,如果早十年前就开始学做菜,现在估计已经是真顶级大厨。唉,娜娜,你干脆使把力,把向大厨拿下吧,以后蹭你们饭就方便多……”
“拿你个大头鬼!认真开车!少拿开涮!”唐宝娜嗔她眼,却是有些皱眉道:“不过今天那干锅兔肉味道,感觉没有上次好吃,味道重丢丢。”
如果向坤听到这话,也不会觉得有什奇怪,倒不是他对唐宝娜口味、喜好理解退步,或是他做菜味道不稳定,而是今天那份干锅兔肉是准备给杨真儿,自然针对她口味加重。
按理说经常在起吃饭朋友,口味是应该慢慢趋同,但唐宝娜和杨真儿居然同居那久,口味依然差距不小,这让向坤每次给她们俩同时做菜时候,都是有些心累。得区分下,几个菜里哪几样主要适应谁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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