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沈百终踏进屋子,就被吓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跳。
陆小凤也吓跳,他跳是明显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这件新衣裳如何?”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双剑上,“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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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街道修得很宽敞。
回来,想做什就做什,想干什就干什,岂不是比当个金盆洗手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点头,“这似乎是条很好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什呢?到时候以你功劳,地位难道会低?”
金九龄叹出口气,“你说没错,做大事人,就该赌赌,赌越大,赢自然也越大!”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靠,“这件衣服可是花不少功夫做,已把福瑞祥所有布料都加在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个彩色大拖布。
“你为什要把所有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个开店人,若是不用自己东西,岂不是说明他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茶杯,慢慢地吸口茶水,“饭馆老板吃自己做饭,酒馆主人喝自己酿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决定也用自己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都很喜欢……”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游客,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老板是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防住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步就要掉斤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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