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8章 掌中鲜血(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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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又是七日之

“把海曼诗歌誊抄份给。”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他眼前。

每个人字迹都是不同

兰斯字迹出乎意料隽秀,细看每个字母形状与字母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写字,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修女嬷嬷。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个命令,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媚上男仆》。

“阿芙拉去哪里?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约克子爵封地,治疗子爵双腿残疾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寻找海曼真实身份是个艰难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也没有固定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这是位贵族,或许还是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觉得海曼是位女性?”

他仔细阅读这些长诗,海曼行文风格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阅读那份羊皮卷上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这个想法——因为他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无数邀请信寄到王子府邸,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绝大部分邀请,经过筛选之后,阿芙拉选择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次失手。

从贵族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

这就更需要位能说会道诗人,来为她做宣传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献诗于国王以求得官半职——除非那是位女性。”路加思索道,“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职位,未出嫁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叙事史诗,那便要大事不妙

没人愿意娶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位女性,那定会和想当教皇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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