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早晨街道上有些冷清,四月底阳光洒在身上温度刚刚好。脚下红
梅雨琛显然没有白思君想得那多,他在穿衣镜前捣腾半天,最后似乎还是不太满意,对白思君道:“白,把你剃须刀给。”
白思君眼角抽抽,他突然发现这人俨然就是副准备出门约会样子。
他边把电动剃须刀递给梅雨琛,边说道:“别再折腾,已经够帅。”
梅雨琛拿起剃须刀动作顿,他勾勾嘴角,笑道:“多夸几句,还要听。”
白思君转过身面向衣柜,不自在地嘀咕道:“又给得寸进尺。”
就去捏捏他耳垂,安抚道:“快去洗漱,去买早点。”
梅雨琛抬起头来看他,眼里闪着狡黠光芒。白思君突然反应过来,原来这人刚才那副小可怜模样全都是装。
他赶紧收回手,而梅雨琛弯着眼角笑笑道:“好。”
吃过早餐之后,梅雨琛赖在白思君床上不动,白思君把打包盒收拾好,下意识地问道:“今天想去哪儿?”
话说出口,白思君就觉得奇怪。他以前很排斥把周末两天都花在女朋友身上,因为他希望有时间来做自己想做事。但是不知从什时候开始,他已经习惯性地认为他周末是属于梅雨琛。
既然该看不该看都被看光,白思君也不再矫情,直接在梅雨琛面前换上出门衣服。
只是临出门时候,他才猛然反应过来,他为什要穿上他最帅气套衣服?
白思君脸复杂地看着穿衣镜里精心打扮过自己,正想换身衣服,却听坐在床边梅雨琛懒洋洋地说道:“你今天格外好看。”
梅雨琛之前就说过白思君好看,那时他还没有太大感觉,然而今天却不知为何有些脸红。梅雨琛话就像个小爪子似挠得他心里痒痒,他咳嗽声,对梅雨琛道:“出门。”
离白思君家最近大型书店大约在两公里外,由于中途段路是单行道,开车反而要绕行,所以两人决定步行前往。
这不太对劲。
仔细想想,他之前总是在周末去找梅雨琛,是为监督梅雨琛码字,但现在他却想着带梅雨琛出去玩,实在是有些本末倒置。
适时梅雨琛侧躺在床上,撑着脑袋看他,心情颇好地问道:“去约会吗?”
“约什会。”白思君赶紧否定,他不自然地转移话题道:“你是不是很久没去书店?今天跟去书店。”
他心想去书店逛逛应该能激发这位大作家写作热情,更重要是,这让两人单独出门也显得自然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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