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某个瞬间,他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眼睛冷冷盯着他,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族人。
它们是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他,就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脑袋。
那样温暖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只只被掀翻剥皮,被吞入肚中。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点奇异神色:“这是游商教,燕北曲子,他说来自首诗。”
“你读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接过食材,做好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烧烤。
众人饱足吃顿,难得闲适在星空下休息。
……
吹笛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大群饿狼,个个都是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挠,装作很吃力样子。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河流,吃不完粮食,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事情,便是在兔族山坡,看着往来行商,带来诗和远方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土地,他族人就不用再为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代价。
兔族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子们挤在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支手掌长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缕风,散在草原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会儿,问道:“这是什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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