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羡南递给她,轻笑说,“你那天说着想看读书时什样,就这样儿。”
叶绯听来精神,拿过黎羡南手里东西。
那居然还是份报纸,日期显得有点儿老旧。
黎羡南在二十出头时候也是
黎羡南从来都都是她答案,她在困苦又脆弱那年遇见他,是他以年长她阅历和知识,以宽容与偏爱,让她在这条前行路上走更安心,这条路上有繁花盛开,有阳光炽烈,终点是有他未来。
那时叶绯想,她去读硕士读博士,是想变更好,足够站在他身边,也算是给这段感情段缓冲期,那时她不知道分别是不是真意味着终止符,分别那天,算是叶绯在这段感情里最后点动荡,可她却在落地港城时准时收到绣球花。
可他不是别人,他是黎羡南。
她最珍贵,就那颗真心,她给对人。
西郊灯常亮着,不止在燕京,绣球也不会只在燕京开。
人觉得人生重在体验,感情也是体验,但至少在二十岁时候,不觉得恋爱是必需品。”
“那你三十岁呢?”叶绯顺着往下问。
“三十岁时候不是遇见你,三十岁时候只相信事在人为,想留在身边人,只能是答案和结果,不是选择,”黎羡南瞧她眼,“半点儿没动摇过。”
“那二十岁好肤浅啊,二十岁时候没有感情观,就这对你见钟情。”叶绯想要回顾下,结果后来反应过来——她不是在二十岁末尾遇见他。
“你那二十岁不也挺好,就算没有跟在块,你不还照旧是燕京大学学生,以后要去港城读书。不过没那多就算和如果,绯绯,不是你二十岁是为遇见,是你在这年恰好遇见而已。”
黎羡南也曾在某个深夜跟她说过——
“绯绯,个人颗心只够做颗钢钉,钉你这儿。”
分别与距离从来都不是分开原因,不够爱才是。
回燕京后,叶绯跟黎羡南倒两天时差,醒来时候,就看着黎羡南坐在床边,手里翻着什。
“你在看什?”叶绯从床上裹着夏被滚过来,凑近他手边去看。
叶绯以前也想过,怎偏偏是他呢。
可很多东西都是没办法寻求到个具体原因。
偏偏是他让她原本地狼藉生活有些美好,是因为遇见他才能恰好睡个好觉。
他给她从来都是尊重与偏爱。
她二十岁不是为遇见他,是在这年恰好遇见他,他出现,将她枯燥生活添浓墨重彩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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