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真的没想到手机会让大家掉马的呼声这么高捂脸,开始回复了几个小天使不会这么简单就掉马,但是宝子们掉马心情急切,好像没注意,后面掉马的呼声还是贼高QAQ,非常抱歉让大家希望又失望了┭┮﹏┭┮
但作者真不是故意拖延,如果可以我也想顺应大家马上掉!因为养肥太多真的伤不起,现在追更的宝子个个都是宝藏小天使,真的非常非常宝贵,一直以来也很珍惜大家的陪伴和鼓励!!。﹏。
主要大纲剧情是早设定好的,前面埋的掉马证据多多,像痣啊项链啊伤口啊,要是现在因为手机就掉,也太草率了,况且弟弟这么正,不走歪门邪道,脱衣服一定是温柔耐心一点点脱的对吧,小两口半推半就的小情
试想闻礼从小到大的生活圈子,没见过黄鼠狼这种乡野生物倒也正常。
文斯要找话题分散他注意力,黄鼠狼就是个绝佳的选择,“你别看它小,其实可狡猾了,我给你讲讲黄鼠狼怎么吃鸡的,它是先咬住它的脖子,就像这样……”
他做了个龇牙的动作,“然后喝它的血,吃它的肉,一口一口分开来吃,这样就能以小食大。”
文斯故意说得慢,意图勾起闻礼的好奇心,说完看他反应。
闻礼仿佛在思考什么,文斯狡黠一笑,拍拍弟弟肩膀,“怎么样,听着是不是很可怕?”
用趴在地上,仿佛全神贯注盯着那只动物,正试图靠近它想要捕捉的样子。
可以预见的,那动物因为人类靠近,受惊跑了,一溜烟没入树林。
文斯往后一坐,失望地叹口气,啧啧摇头。
“怎么躲在这里?”
听到这声音,文斯仰脸一看,露出惊讶的表情,好似才知道闻礼过来,“你忙完了?”
闻礼却似有所悟地看他一眼,“我明白了。”
“嗯?”明白什么了?
闻礼淡道,“不可怕,挺有意思的,所以想吃掉猎物,必定先咬脖子,是生物界普适的狩猎法则。”
他说着视线下移,从文斯脸上移到颈侧,忽然像看到什么东西,闻礼目光明显变了变。
“你的项链呢?”他问。
“没有,你刚在做什么?”
闻礼伸手,文斯借力站起来,弯身拍拍膝盖上的草泥印子,“刚在操场旁边看见那只黄鼠狼,觉得好玩儿就追着它过来了。”
“那是黄鼠狼?”闻礼回忆小动物的样子,完全没想到,“黄鼠狼这么小?”
“当然,”文斯笑道,“你不会不认识黄鼠狼吧?”
“没见过活的,”好像连照片也没怎么见过,纯粹耳闻,“黄鼠狼吃鸡,我还以为它至少比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