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审判团成员都有两种牌子,种是有罪,种是无罪,可宣判她审判结果——可以说她命运就是由这些人决定。
哪怕她通过第三部分圣物考验,只要审判团最终给出结果是有罪,她就不是完全无罪,她身上仍有女巫嫌疑,可被无限地提起诉讼——就像现在这样。
让她觉得非常迷茫是,要获得审判团无罪判定结果是相当简单,这也是教廷直以来宣传重点——只有场上所有审判团成员当中有个人为你举起【无罪】牌子,那你就是无罪。
但她已经经历四十三场审判,她次都没有看到代表【无罪】红色牌子,每当她经受住圣物考验,忍住剧烈疼痛,满怀欣喜和希望回头,期盼着哪怕看到个红色牌子时候。
她回头看到都只有密密麻麻,被举起来,冷漠,黑色【有罪】牌子。
”主教冷冰冰地说,“被告。”
她实在是抬不起来,但好在这种情况他们似乎也很常见,就给她在下巴下面垫根长棍,硬生生地将她下巴抬起来,正视着主教。
主教满意地收回视线:“审判开始。”
她缓慢地转动眼珠,看向审判庭周围。
女巫审判有四部分组成,第部分是原告陈述对方是女巫理由,第二部分是被告自辩,第三部分是证明自己并非女巫——这个证明过程就是用各种圣物来考验你,看你能否经受住。
可她到底哪里有罪呢?
“原告,请陈述被告女巫罪行。”主教冰冷地询问。
那个站在原告席上,她曾经客人义正言辞地指责她:“她溜进房间洗澡!她头上有着恶魔般羊角!全都看见!”
“那是房间。”无论听多少次,她也不由得想要虚弱地争辩,“是你走错。”
那男人几乎用种恶狠狠,羞恼目光瞪着她:“那也是你引诱!你在路过时候故意开着
若她能经受住圣物考验而未死亡或者认罪,她就不是女巫。
但这些圣物考验与酷刑无异。
第四部分,也就是最后个部分,即为陪审团宣判。
审判庭里有两种陪审团,第种叫做教廷陪审团,由教廷神父组成,有四名,第二种审判团叫做大众审判团,为教廷在大众中挑选出来,可以审判她人,通常有二十余名,基本全都是有意向加入教廷男人——据说是为避免女巫混入,教廷筛选出来所有陪审团成员都是男性。
这个审判团存在是教廷为以示公平成立,代表大众也可干涉女巫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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