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燕在电话里说,想带他和叶芷夕出去吃个饭,正好他俩都放假。
饭店是关燕订,家离北高很近私房菜馆。
凌琅提前四十分钟就到,但他怕妈妈在路上着急,所以就没有发消息问她包间号,而是直坐在大堂等。
关燕和叶芷夕也是特意提前些,来时候发现凌琅已经在。
关燕惊讶地问:“琅琅,你什时候来?”
精准涉及到凌琅知识盲区。
凌琅手指放在键盘上,打打删删,时间不知道回什好。
迟炀很快又发句:这说应该没问题吧,男朋友?
凌琅走在人行道上,边慢悠悠地前进,边盯着手机屏幕。
在心脏无限悸动中,他突然对“男朋友”三个字有种更深刻、更具象体会——
凌琅活十八年,从来没觉得分钟如此迅速和短暂,他好像还来不及做件事,甚至来不及讲句话,车就来,迟炀也上车。
迟炀上车后,凌琅依旧站在站台处没有离开。
他看着迟炀找到座位坐下,看着面前车门关闭,最后看着地铁从面前呼啸驶离。
地铁站就在北高附近两站路,凌琅打算步行回去。
他走出地铁站,迟炀突然发来条消息:刚才话被人打断,还有半句没说完。
凌琅随口编个时间:“十分钟前。”
关燕松口气,笑道:“还好还好,没让你等太久,不然又该多个男人觉得女人出门最爱磨蹭。”
距离叶芷夕上回见到凌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这次她看到凌琅,破天荒没有摆出以前那副爱答不理样子,而是摸着鼻子笑笑,有些不太熟练地喊声“哥”。
凌琅听见这个称呼,瞬间以为是幻听。直到叶芷夕又说:“
那是比朋友更进层关系。因为朋友好,可以分给若干人,且上不封顶,而男朋友好,只有对象个人能够独享。
以前,他觉得这样想法是自私,所以他时常克制自己想要挽留迟炀欲望,把和迟炀相处每天都当成最后天看待,时刻准备好迟炀再像四年前那样离开。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这种在他看来“自私”心理,是可以对应种能合理化拥有它身份。
凌琅握住手机手紧紧,给迟炀回句:嗯,暂时没问题-
第二天上午,凌琅意外地接到他妈妈关燕打来电话。
凌琅:什话?
迟炀:说你真好。
凌琅:……问你没说完半句。
迟炀:还好先下手为强。
这是句独占欲十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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