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问题儿童在上课的时候通过扔橡皮或者是大声说话来妨碍上课,如此一来肯定会引起同学或老师的注意,此刻其就可以成为特别的存在。但这是“廉价的优越性追求”,是一种不健全的态度。
青年:也就是说,陷入不良行为的孩子也属于“廉价的优越性追求”?
哲人:是这样的。所有的问题行为,例如逃学或者割腕以及未成年人饮酒或吸烟等,一切都是“廉价的优越性追求”。你刚开始提到的那位闭门不出的朋友也是一样。
孩子陷入问题行为的时候,父母或周围的大人们会加以训斥。被训斥这件事对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种压力。但是,即使是以被训斥这样一种形式,孩子也还是希望得到父母的关注。无论什么形式都可以,就是想成为特别的存在;无论怎么被训斥孩子都不停止问题行为,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青年:您是说正因为父母训斥,他们才不停止问题行为?
哲人:正是。因为父母或大人们通过训斥这种行为给予了他们关注。
青年:嗯,但先生以前关于问题行为也说过“报复父母”这个目的吧?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哲人:是的。“复仇”和“廉价的优越性追求”很容易联系起来。这就是在让对方烦恼的同时还想成为“特别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