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麦时无言以对,须臾,她掐个拖字诀:“同居这事儿挺大,你让想想。”
自从两人关系开始认真之后,她心态也比从前谨慎。
最初那段荒唐中,她行为可以称得上莽夫,没有考虑过后果,只图晌贪欢。
如果当时没有喜欢上陆之和,或许跟他还算段不错露水情缘。
可惜没有如果。
陆之和对她反应并不意外。
以前两人虽然同居过,来时间很短,不过几个月,二来他们住不同房间,只有做过之后才会睡在起。
现在情况不样,既然已经是男女朋友,搬去他那儿就等于真正同居,要天天睡在个房间里,可能这样节奏对她来说快点。
“搬去那儿可以每天跟Luna见面。”陆之和抛出诱饵,试图引诱她。
乔麦果然从电脑前抬起头,认真思考会儿:“是什鱼吗?你怎总拿Luna来钓。”
连着几天,陆之和都没脸没皮地赖在乔麦家住着,周末两人更是没出门,直接把日子过成蜜月。
大多时候他们在床上待着,偶尔到客厅吃东西补充体力。
陆之和像只黏人大狗狗,无论乔麦走到哪儿他都想跟着,哪里还有半点高冷样子。
等他好不容易把积蓄已久欲念发泄干净,进入贤者模式,乔麦终于能摆脱他,做做自己事。
这天她在客厅看项目资料——房子太小没有单独书房,她般都在餐桌加班或者学习。
她喜欢上,失去过,如今失而复得,从此每往前走步,都会想很多。
比如同居这件事,远香近臭道理她懂。
别看现在她跟陆之和如胶似漆,真正长时间住到起之后,会是什状况还真不好说。
会不会因为琐事吵
陆之和无奈:“倒是想拿钓,可不管用不是。”
他压下嘴角:“无论在床上多卖力,但在某些人心里,还不如只猫有吸引力。”
乔麦失笑:“至于嘛你,跟Luna吃醋。”
陆之和望着她,眼睛微微眯起:“占有欲很强,你又不是不知道。”
冠冕堂皇理由。
陆之和给她切哈密瓜端过来,见她坐在坚硬餐椅上对着电脑。
椅子不是人体工学设计,她腰背部没有着力点,就那悬空着,对脊椎很不好。
陆之和给她拿个靠垫塞背后,在她旁边坐下。
“还是搬去那儿住,你这儿房间小,设施不齐全,也没人帮忙打扫卫生。”
乔麦没抬头:“才刚跟房东续租没几个月,怎好突然退租,而且在这儿住两年多,已经习惯,不想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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