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尔斯证明费马大定理用了七年。”李聿平静地指出,声音有一点闷,让宋双榕更想跟他开玩笑。
“我又不是什么数学公式,”宋双榕说,“要是等不到五年我就走了怎么办啊?”
像是还没考虑到,或是根本没做过这个设想,李聿抱着宋双榕不说话,过了几分钟,他才迟缓地问:“你会走吗?”
“不知道,”宋双榕故意说,“也许会呢,我最不喜欢等。”
“我来找你,你不用等。”李聿认真地把宋双榕抱紧了,按在怀中,做假设中的承诺。
大声地说:“我没有哭!”
然后醒了过来。
宋双榕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不是恋爱,他和李聿甚至都不会多看对方一眼,更别提做朋友。
李聿只会和姜一那样的人做朋友,两人一样聪明,有共同话题,不一定恋爱,但相处起来一定舒适。
一直到分手,宋双榕也没能如李聿所说,学的聪明点,甚至文了一个愚蠢无比的身。
热恋时说什么都甜蜜,宋双榕想,其实两人的不合适与巨大差异,早在恋爱之前就已现端倪。
但他还是明知故犯,相识三个月就匆匆把李聿绑在身边,以至狼狈收场。
作话:
没想到会被锁,修改了几句话,影响不大。
选文身位置的时候,宋双榕几经犹豫,最后选在痛感最重的肋下,因为在一起的时候,李聿很喜欢四处乱咬,不管多少次,宋双榕依旧觉得难耐,推他,说痒,李聿就向下移动,把他肋骨上的薄皮吮出红印,几天都消不掉的那种,还纯洁地提要求:“宋双榕,你太瘦了,能咬到骨头,要多吃点饭。”
宋双榕自己是没经历过口欲期的小孩,李聿在床上是没脱离口欲期的另一个小孩,宋双榕全身的每一寸皮肤,都没能从他口中幸免。
第一次做是搬进家属院的那天,两个人都还生涩,却也足够激烈,结束后面对面躺在一起,宋双榕忍不住问:“要不是我先说,你准备什么时候才告白啊。”
李聿的眼睫垂着,看向宋双榕,过去许久,才像不好意思般,侧过去一点脸,错开目光,说:“我有一个初步的五年计划。”
“五年?”宋双榕忍不住仰起头笑他,“也太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