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个同床共枕的夜晚,他半是兴奋半是忌惮,幻想过那把出鞘之剑指向自己的样子。
但魔王从没预想过这样的情况。他想不到,兰缪尔的锋芒重现深渊的时刻,竟然是为了将他护在身后。
当年毁了他的仇人,如今却来救他。
为他而来,为他染血。
兰缪尔……兰缪尔。
兰缪尔丢下长剑——凡铁经受不住至纯魔息的炙烤,已经有些豁口——换了青铜弯刀握在手中,说:“吾王,您上我的马。”
这次昏耀倒没有硬撑,他的角马确实已经疲惫,他自己也实在快要耗竭。反正佩刀都交出去了,同乘又算什么?
魔王迅速骑上了奴隶的角马,坐在奴隶身后。
兰缪尔还不放心,拽着昏耀的手臂环在自己腰间,不安地皱眉:“您不会掉下去吧。”
昏耀嘴角抽搐:“……我真是给你胆子了。”
。”
几句话的功夫,周围的魔族士兵已经围上来又被他们击退了两波,一时不敢再靠近。
被围杀了这么久,昏耀负伤不轻,单是肉眼可见的惨烈外伤就有好几处,万幸对魔族来说都不算致命。
更凶险的,反而是失血过多和魔息反噬的隐患,而这些却是没法一眼看出严重程度的。
“吾王不能再战斗了。”兰缪尔立刻下了判断,手一伸,“请您把刀给我。”
“吾王。”前面的人类忽然叫他。
昏耀的感官已经开始迟钝了,低垂着头,没有回应。
兰缪尔猛地握住他的手腕晃了一下:“吾王!醒醒!”
“再撑一会儿,千万别睡过去。我可能无法坚持到带您回营……”
兰缪尔的手指冷得像冰块,都快消耗到陷入
冲出去的过程,其实要轻松得多。部落联军已经兵败如山倒,别说组织起有力的围攻,连敢于上前阻拦的士兵都几乎不再有。
风声带来胜利的曙光。紧绷的神经一点点松弛下来之后,昏耀盯着身前兰缪尔耳畔的银发,不禁有些恍惚。
……其实他一直知道兰缪尔很能打。也知道圣君的善良,从不代表着软弱和畏手畏脚。
这些年,在越来越多的魔族都逐渐把兰缪尔当成一个乖顺奴隶的时候,只有魔王本魔还对当年那个圣君念念不忘。
在昏耀眼里,兰缪尔就像一把甘心归鞘的剑。他一直在等待着,这把剑重新绽放出寒芒的那一天。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魔王神色诡异,“兰缪尔,你是个奴……”
兰缪尔:“行了知道了,把刀给我。”
昏耀:“。”
啧,原来这家伙也有不耐烦的时候。
就这么一个走神的间隙,昏耀的手里已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