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晃看不出眼前人心思,拎起
那样子特别像是为富不仁、想要诱拐小帅哥老板。
还有点像是妄想症患者。
宁晃面无表情地嘀咕声:“骗鬼呢,老子不喜欢男人。”
陆忱心想,放屁,你当初可喜欢这个男大学生。
还明目张胆说喜欢听话。
他这样实在是太漂亮,身活泛劲儿像是九月端上桌螃蟹,鲜香四溢,连坚硬刺人外壳都是诱人红。
陆忱本没想到小叔叔朝变小,只是顺着踪迹查过来,确是眼前这个人,这才火急火燎赶来找人。
谁知甫见面,就被当年美色冲击得七零八落,本就焦急脑子晕晕乎乎,全然找不到东南西北,半天不晓得回句。
在宁晃眼里,这个三十岁身奢侈品、斯文败类样男人,用如狼似虎眼神儿盯着他,恨不得要把人整个儿吞似。
这种眼神他见得可太多。
6
宁晃是在旅游回城路上出现变化。
觉醒来,就把十八岁以后切忘得干二净,甚至怀疑自己穿越时空,来到十六年后。
十八岁宁晃,还是个背井离乡地下歌手,酷而拽,穷且娇。
因为忘记自己寄存行李,身无分文,跑去个黑酒吧打两天工,才终于被丢小叔叔陆忱找到。
但对着变小宁晃,只能温声说:“真,你仔细看看。”
宁晃看他半天,皱眉,还是坚定地摇头:“不可能,不喜欢比年纪大这多。"
陆忱当场被,bao击。
脑子里飘过去万句年纪大年纪大年纪大……
他家小叔叔嫌弃他年纪大。
好感先掉三十个点。
再看看,这人长得倒还算风雅俊秀,气质也温煦,但偏偏眼下浮着并不相称淡青色,显然有几分纵欲过度之相。
再减十个点。
陆忱慢慢措辞着给他解释,说,其实你变小,因此忘些事情,但们原本是情侣。
你失去记忆,应该也会感到奇怪才对。
人刚唱完下午场子,晚上还有场表演。
变小宁晃,腰是软,嘴巴是嫩红。短发被发胶粘起,露出傲慢却青涩眉眼,眼尾还贴着闪闪亮片,看人眼神着十二分倔强不驯。
他刚表演完,闷热汗水顺着下颌往下滴,淌进贴身黑色背心里、洇湿小片,那精瘦带点肌肉手臂,也染上微微汗湿光泽。
双做工讲究皮鞋停驻在他面前。
宁晃有些警惕,又有点迷茫,背着个吉他,皱着眉看他,说:“你谁啊?找干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