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百年前,无镛城的城主府。城主府——公子多少知晓吧?上到做主的,下到做奴的,起码有个千百来号人,我只当自己机敏,不会叫旁人发现。即便发现,也该不会有什么的。”谢九楼的目光落下来,落到自己脚下,“过了一日,我去外头玩,回来就被婆子领着去吃晚饭。我又想着,吃了晚饭,再去瞧我的鹿也不迟,便随婆子去了。那日我父亲也回来,同我们一起。”
他说到这里,忽地顿住,隔了很久方才开口。
“吃的是鹿肉。”
斗篷下的人微微一动,似是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
谢九楼眼中没什么波澜:“挂念越多,人越软弱。我父亲逼我把桌上的菜一口不剩地吃完,将他割鹿皮的那把短刀扔给我时,同我说了这句话。他是极厉害的人,杀一只鹿,就能叫自己的儿子永远长个记性。”
仍旧缩回斗篷中去。
谢九楼凝视着斗篷刚刚伸出指尖来的地方,轻笑道:“我有个朋友,左手裹着皮革,右手有条疤,也同公子你一样喜欢在这个时辰出门,专迎来送往。”
他往后眯眼看了看,说:“再走不远,就是冥桥。冥桥一过,便出了阴司。公子只身一人,这是要走?”
披袍子的人不说话,只略一点头。
谢九楼慢悠悠到江岸最边缘坐下,放了布袋,屈起一膝,望向满是裂纹泥沙的江底:“破晓沉寂,公子陪我坐会儿吧。”
“此后许多年,我替家族南征北战,如履薄冰,未曾起爱恨。”
来路方向又起了风,催赶着往这头奔的哨声似的。
“直到我在此处遇见他……”谢九楼在风声中走神般低喃出这句话。
他又瞥了眼身边,颔首重新道:“说出来不怕公子笑话,我并非重色重欲之人,外头看尽朝生暮死,春华秋实,来这见他第一眼,竟就生了歪念。他是个闷葫芦一样的人,看着逆来顺受,其实我清楚,他不愿意跟我的。他愿意跟一个人,不是在我面前那样子。我与他貌合神离三百年,他的心不在我这里,我也只掩耳盗铃当不知道。其实他什么我不知道呢?他夜夜睡在我身旁,梦里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他才不知道。我在梦外抱
身后默然少顷,起了脚步声。须臾,黑衣人落座在他身旁。
远处渐显天光,谢九楼静静看着,日出竟也会显得苍凉。
他看够了,方出声道:“我八岁时,救过一只灵鹿。”
身边人一动不动。
“在娑婆世里,一个叫悬珠墓林的地方。”他接着说,“我将它救下,见它实在可怜,便在最后一次去珠林看过它以后,偷偷带它回了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