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响起三次。
枪打中他肩部,枪打偏,又枪从后面击中他腰。
他没有迟疑。
第三次时,安德蒙晃晃,倒在地上。
冲过去,抱住他,为他捡起笔记本:“亲爱,你人会马上过来,坚持住。”
安德蒙嘴唇白得没有血色,他目光温柔,语气柔和,就像是在面对条总有天会面对末路,已经在很久以前就做好接受这种结局准备。
“艾伦,你有权利翻开它。”他注视着。
有刻甚至觉得,安德蒙眼神,是在鼓励翻开这本笔记本。
就好像身后追杀者,z.府特工,已经都没有意义。他只是在安静等待个,自己为自己设置好结局。
那刻吓慌神。
在桌面下掏出小块空心空间,放进什东西,再用大小相同木板盖回去,用胶带封死。
撕掉胶带,把里面东西拿出来,向他抛媚眼:“亲爱,你要找是不是它?你看,跟着会有好运气,奇迹已经发生次,还会发生第二次。们会等到救援,会活着出去。”
如果有个词可以形容安德蒙深碧色眼眸里所呈现东西,想那应该是绝望。
三
这是本非常旧笔记本,以前流行过硬皮,黑色封面。
问个字都不相信自己说话,安德蒙看上去也没相信。他抬起手,握住手,侧过头,放在嘴唇边吻吻,没有说话,然后他将手,放在自己握住手枪上,轻轻闭上眼睛,纤长睫毛覆盖在眼睑上,像睡着样。
突然明白安德蒙意思。
他是让开枪,杀死他。
拿过他手里枪
立刻把笔记本丢到边去。
枪声骤然响起。
颗子弹插着安德蒙头发过去,打进墙上画窗户里,嵌在那里。
低压帽檐,风衣,领子竖起来直拉到鼻子下方。追杀者共有三个人,开着三辆车。黑洞洞枪口冒着烟,指着安德蒙站得笔直背。
安德蒙把枪放下,但是他并没有还击,而是似乎想走向落在地板上笔记本,把它捡起来。
纸张已经因为时间而发黄,带着当年木屑味道。
听到锁落在地上,仓库被推开声音。楼梯上响起缓慢脚步声,在空洞仓库里回响。
安德蒙总是随身带着枪,想他是要拔出枪,向入侵者还击。
然而他非常缓慢,举起手枪,对准自己太阳穴。
他没有回头看楼梯入口处,而是看着,声音非常轻:“亲爱,如果你翻开那本笔记本,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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