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他懒得多说。
他时运不济,第次交到个有,bao力倾向男朋友。讨饶起来甜言蜜语,控制欲强起来就会抓他,绑他,甚至打他。
虽然事后被他抄起啤酒瓶,瓶子砸在脑门儿上,血流成河。
人没死,却更疯,死乞白赖缠着他。
叶望带着乐队巡演,躲瘟神样跑遍各个城市,最后回到自己出发地方,金湖大学。
而张海漠,乖乖牌个,从小老老实实念书到大,打架子鼓也只是业余爱好,生活清爽干净得像张白纸。
两人关系若即若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差。
张海漠从不干涉他事。
但是他喝醉后,张海漠总是会第时间把烂醉如泥他接回宿舍。
帮他挡掉烦人前任,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嗯。”“这里,打不到车。”
“没关系,”他觉得雨淋到身上很痛快,“并非定要去哪里。”
“会,感冒。”
他侧脸看那寡言沉默男孩子,忽然起逗弄心思:“你这样问……会以为你在邀请去你家。”
他是随口说。
。
他从来没有把她当成母亲看过,以后也不需要。
婚已经结,男人不至于因为这点原因就跟她离婚,可是庞秋月很快发现自己并不是唯情人。
在她被抛弃在老旧居民楼那些昏暗时日里,他样寻欢作乐,夜夜笙歌。
男人接回他,仅仅因为他以为她真生个alpha,仅此而已。
谁知瘟神也
就这样处在奇特平衡关系里,起组建乐队,安然无恙地度过几年。
他们起成名,开始有演出邀约,崭露头角,起毕业,继续乐队生涯。
他以为张海漠会像他名字样,直沉默下去。
直到偶然次,张海漠看到他锁骨上抓痕。
“男朋友抓?”他突然问他。
谁知男孩呆呆,居然真点点头:“也可以。”
他和张海漠就是这认识。
虽然开场有些许暧昧,他倒没有对张海漠起过别心思。
主要是觉得不是个世界人。
他是厌恶束缚、恣意妄为,道德底线比常人低很多,看得顺眼就可以交往,时常在社会规范边缘游离。
叶望在个雨夜离开家。
拖着只箱子,箱子里只有几套衣裤和把吉他。
不知道该去哪,下意识就去大学附近。
全身湿漉漉地在公交车站旁发呆时候,旁边便利店里跑来个男孩子,额发长得遮住眼睛,把伞头移到他身上。
男孩寡言少语:“你也是,金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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