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玄逸皱皱眉,他虽然猜到大半,但听到这话从金铃嘴巴里说出来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尤其是金铃副若无其事样子,看着让人更加难受。
“然后呢?”周玄逸听到自己声音很干涩。
“娘是百花街女人,爹呢,出这个门,谁都有可能是爹。”金铃本想开个玩笑,但她自己都笑不出来,“娘她年轻时候很有姿色,那时候自己混出来花牌流行自己在小楼里单干,但她运气不好,出来干年,生意越来越差,百花街是不缺女人。”
金铃说到半,感觉到阵说不出讽刺感,她娘竟然没认出她来。
周玄逸听到这里,下子
赶都不走,他不能杀人,跟人打架太吃亏,有次他快死,是从背后杀死那个人。把伏城和那个人吓跳,那个人死之前眼睛都瞪着,他怎会想到会有个小姑娘藏在树上呢?伏城这条命也是姑奶奶救。”
“后来就成为伏城背后刀,你别小看,可是伏城保命符,要不是,伏城早死八百遍不止。”
金铃说话时候对于杀人这件事没有任何敬畏心,好像杀就是杀,能够杀死威胁伏城人,是种难以言喻成就感。
金铃没有任何正义感,她所有价值观都建立在伏城个人身上,伤害伏城就是坏人,喜欢伏城就是好人。这也是为什金铃喜欢周玄逸,她后半辈子就是为报答伏城活着。
周玄逸第次听金铃说起和伏城相遇过去,听金铃话,随口问道:“你为什对他这好?”周玄逸百思不得其解,金铃甘愿做伏城背后把刀,从头到尾都贯彻着伏城意志。伏城到底对于金铃有多大恩情?
“他人好啊,总归也没地方可以去。”金铃说着说着突然声音弱下来,估计是想到和伏城争吵,她踮着脚尖,像个不安分小女孩。
金铃直盯着自己脚尖,她正是长身体时候,脚天比天大,绣花鞋上磨出个小小洞孔。伏城是个大老爷们儿,却总是细心给金铃挑绣花鞋,伏城挑绣花鞋样子窘迫极,但他还是能买回来,穿在金铃日益生长小脚丫上,想到这里金铃有些后悔,道:“其实告诉你也没什,没对别人说过。”
周玄逸僵在原地,也没吱声。
金铃深吸口气,手指着西城亮起那条玉带,缓缓说道:“从百花街来。”
金铃声音慢慢低下去,但每个字都咬得极其清晰,她辈子都不可能改变这点,她出身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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