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
惊雷降下,淅淅沥沥小雨点,变成豆大水珠,空气压抑地凝成胶质,狂风骤雨接踵而至,茅草屋檐抵挡不这轰然降下,bao雨,刹那就洇湿靴角衣袍。
钟离泽本能地将腓腓又往怀里紧紧,抬起被烧掉半片袖子,替腓腓遮住雨水溅洒,不让点水沾在他珍宝身上。
故事讲完,他生也走到尽头。
所幸,他死之前还能搂着
腓腓脑海中闪过抹不切实际想法。
其实,若钟离泽不做那些伤害主人与将夜事,没有在初次相见就抓捕他,他或许不会对他印象太差,或许也能同他友好相处着试试看。
也许,就不会走到这步。
但他们都知道,时光不能溯洄,就算回得去曾经,钟离泽偏执占有掠夺想法也不会变。
他就是这样个人啊。
用,自己身在局中,可他反抗不得,便选择遗忘弊端,而去接受。
关于身世,除他那个不负责任爹,唯知晓也只有他敬爱大师姐纪鸢。
可师姐,她死。
更多秘密,他真不想带进棺材里,也不算是博取同情,只是想全部说出来,说给腓腓听,哪怕腓腓听完后依旧恨他,甚至嘲讽他,他也无所谓。
可怀中小猫儿并没有嘲弄他,也没有同情他,纤长睫毛半垂着,掩住眸中情绪,让人看不透。
他从来都觉得自己不去拼命地争取,去把切牢牢控制在自己掌心,就永远不会完全属于他。
他要从来都不是成为腓腓朋友,他要是腓腓完全属于他。
经历决定性格,他那样性格又决定如今命运。
但是,人都要死,切权势富贵,尊崇地位,都成过眼云烟,他什也抓不住,什都带不走。
唯独在死前这刻,真真实实地拥着腓腓,便极满足。
动不动地任由他抱着,等着他命殒那刻。
钟离泽自嘲笑,皮肉焦黑手轻轻顺着腓腓柔软发。
他说:“第次见到你,是真好喜欢你,那时候就在想,这个世界上怎会有这自由无拘,这般天生高贵存在。你是天道恩赐,是人人艳羡血脉纯正上古神兽,不需拼搏,你天生就高贵。”
“想认识你,但这样人,你大约是看不上吧?”他眸色微暗:“能想到,也只是掠夺,抢过来才属于。”
“呃……”腓腓竟不知,当年他刚闯入云缈境内,就被笼子罩住,被钟离泽掠走,竟是因为自己太好,而被羡慕,又怕求而不得,才如此极端地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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