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那个,该拔针头了,输液管都回血了。”没有眼力见儿的讨厌鬼推了推眼镜,面色如常地走过来,公事公办拔掉针头。
纪戎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
他又解释:“因为我不忙,所以我记得很清楚,但是哥哥很忙,哥哥会忘。”
因为突然换了称呼,孟厌害羞得耳朵直抖。
“那你提醒我。”
纪戎一手撑在床头,俯身贴近。呼吸交错间,他又停了下来,教起孟厌,“你说,哥哥亲亲,我就记住了。”
孟厌喘着粗气不学。
他抖着耳朵不说话,转身钻进白色的薄被里,眼睛也不敢看纪戎,试图转移话题,“小鸟为什么今天没来吃小米呢?我昨天和它们都说好了。”
纪戎给孟厌护好手臂上输液的针头,有问有答,“它们可能去办事了,马上就会来赴约了。”
因为孟献带来的负面情绪就这样突然消散不见。
孟厌又垂下眼睛,小声嘀咕,“我今天好难看。”
原来是有偶像包袱了。纪戎捏了捏孟厌的脸,否认,“没有,一直都很可爱。”
起武器消灭坏蛋的从来都不是他。
孟厌哭得更加难受了。
“可是,我是,小偷,怪兽,叛徒。”喉咙里的哽咽叫他说不出连贯的话来。
他好像一直没有办法走出从前的阴影。
每当他以为自己正常站在阳光下的时候,带雨的乌云总会来光顾他的头顶,浇灭他稳定的情绪。
于是纪戎就不亲。
贴得很近,热气扑在脸上,心脏跳得太快,孟厌只抵抗了五秒钟。
“哥…”
刚张口,病房门突然被推开。
吓得孟厌一把推开纪戎,将头钻进被子里。
“童话故事里,落难的小王子就是这样的。”
哪有这样的童话故事。孟厌软绵绵地瞪了纪戎一眼。
他像一张容易被情绪揉得皱巴巴的纸,纪戎会把他熨平,还夸他可爱。
“你今天忘记亲亲我了。”感觉到被爱这件事总会让人无端生出勇气。
纸上还应该画上小草莓,这样才算可爱吧。
纪戎不知道孟厌为什么突然这么伤心,但他有无穷无尽的耐心。
未来机甲变身的动画片里,所有机甲英雄的胸口都有一个会发光的能量源。孟厌看电视的时候,他也跟在一旁看过几眼。
孟厌的胸口中间正好有一颗红痣,第一次发热期的时候纪戎就注意到了,还将那处亲得通红。
于是他凑到孟厌耳边,耍流氓似的点了点那颗痣的位置哄他,“我们厌厌不是怪兽,就是英雄,是我们家最勇敢的小英雄。”
孟厌的脸立马烫了起来,蓝白条纹的病服衣领遮不住通红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