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指指灶台,只见灶台上隔着两大碗鲜红血。碗是兔子血,碗是鸡血。
自从上次这两人吃过血旺后,他们就记住血美味。温如玉道:“等会儿做血旺吧!上次做血旺好吃~再辣点就更好!”
叶缓归将两碗血放到碗柜中去:“今天不,今天有很多好吃。明天做吧?”
说着叶缓归取出个大木盆,他将兔子放在盆中。兔肉腥味大,他要先将兔子给腌上,等会儿烤制时候才能入味。
每次看到叶缓归腌制东西,谭渡之都会觉得他好厉害:“你是怎记得住这多调味料?”
动物速度快,叶缓归是知道。他上次收拾只小香猪没用盏茶功夫,对付四只兔子自然不在话下。
只是他没想到谭渡之速度也能这快!
谭渡之特别谦虚:“还好,之前见过你杀鸡,大概步骤记住。”
叶缓归瞅瞅竹篮,他太佩服老谭。这哪里是记住步骤?这分明是青出于蓝啊!瞧瞧鸡内脏都被收拾出来放在碗中,看就清理得很干净。
叶缓归瞅瞅清理得干净鸡杂,又看看玉树临风谭渡之。他有点后悔,刚才他怎没去围观下老谭杀鸡?难以想象谭渡之这样大美人处理鸡杂样子。
只见桌上放着切好葱姜蒜,装着各种调味料瓶瓶罐罐放满桌。叶缓归揭开盖子闻闻,然后就舀出其中调味品往兔肉里面撒,什孜然辣椒花椒粉,生抽老抽加白酒啦,零零种种放足有十几种。
叶缓归笑着解释道:“其实记不住啦,只不过做多就差不多知道该放什东西。如果口味清淡,只要放去腥东西就行,如果需要重口味,那就什都要加点。”
温如玉揣着手,他眼看叶缓归又揉又搓。粉色兔肉在调味料腌制下很快染成酱色,兔肉腥味被酱汁味道遮住,闻着麻麻辣辣,想必烤出来味道会更好。
叶缓归有些遗憾:“可惜,昨天晚上忘记杀兔子,要是昨晚就腌好,今天烤味道会更好。”
谭渡之沉吟片
不过这些鸡杂倒是不错,等会儿可以做道泡椒鸡杂,酸酸辣辣,爱喝酒人定特别喜欢!
温如玉摇着扇子:“可没有谭渡之那个耐性收拾兔子内脏,那些内脏丢给你家招财。”
招财连野猪都能生吞,几只兔子内脏也不在话下。
叶缓归挠挠头:“啊……”他又要给招财洗澡,想到招财吃内脏画面,他就有些不太舒服。
温如玉道:“不过,兔子血给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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