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她再也没穿过那件酒红色老气毛衣,把它塞到衣柜最里面。
阿嬷大概是看出来她嫌弃,也没有再张罗着要给她织毛衣。只是某天早晨去上学时,阿嬷送她出来,顺手在她校服兜里塞厚厚沓钱。
她摸摸她脑袋,操着土话说:“小楼,去买件自己喜欢衣服。”
后来她才知道,那笔钱虽然不多,但却是阿嬷织很多条围巾,趁她上学时去街头摆摊挣到手。
从前哪有二维码,要不断地取钱找零。阿嬷为方便戴着露指头手套,那个冬天,她手指头全是冻疮。
式”上,有她分外不舍人——那个和她面对面走位个把月“同桌”。
上次产生这种不舍,还是初中时代毕业典礼。她偷偷暗恋过坐在她斜前方男孩,但对方可能都不记得有过她这号人。
这不怪对方。他们学校除周升旗仪式要求学生必须穿校服出席,其余时间都可以穿自己衣服。于是很多女生都穿得很时髦,大家花枝招展,唯独她几乎周五天全都是校服。
她也想穿得漂亮,可那个时候爸妈闹离婚,她搬过去和阿公阿嬷生活。阿公是农民,因此她零花钱不多,更别说买新衣服之类。
到不得不换洗校服时候,她穿上阿嬷给她织毛衣,纹路织得很精细,但颜色却是老气横秋酒红。她穿上到学校后,立刻被起哄说是土土小老太太。
而娄语就是靠着那些冻疮后知后觉发现。
好在那笔钱她没舍得花,干脆用它给阿嬷买双更保暖毛线手套,阿嬷收到后嘴上直说着嫌弃,干嘛浪费给自己买这种东西,她自己都能织呢。但到冬天,她就会宝贝地拿出来戴在手上。至于她,也重新把那件酒红色毛衣从衣柜里取出来,穿着它和校服交替着上学。
那就是她黯淡青春全部。
没有跌宕初恋故事,就像笔粗糙流水账日记,在结尾处她竭力为自己制造点情节——拍毕业照那天,
而在当时,替她解围就是那个男孩。
事到如今,她已经忘他样貌,但却还清晰地记得他拍着篮球过来,把球砸到起哄人群中,嚷着,你们才土呢,这叫复古!
她偷摸喜欢上谁瞬间,总是这样。
即便对方只是随手解围,可她越会被这样轻描淡写吸引。
后来,她撞见过他和真正喜欢女孩子在小卖部,他非常紧张地请她吃糖,才没有替她解围时那样游刃有余。而他喜欢女孩穿着会摆在橱窗前荷叶裙,套着鹅黄色针织衫,真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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