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黎记下了,点点头。
夜总会原来唱歌的女歌手被一个老板包了去香港了,正缺人,副经理和吴珂以前是同学,才给他这个机会,听吴柯说女主唱找到了,让他们下周一过来,先试两天。
第二天一早,他们几个人凑钱在西门街的服装市场淘了件最便宜的女款连衣裙和假发,拿回来,让方黎试试,又把黄毛在发廊打工的女朋友叫过来,给方黎化妆。
“丁哥你想的就不靠谱,方黎一个男的,戴个假发穿个裙子难道就能变女的?要是真这么容易,我他妈自己早上了!”
杨三儿在服装市场跑了一天,热的浑身是汗,卷着背心蹲在地上抽烟。
方黎答应之后,丁浩洋高兴得不得了,带着他直奔他们乐队的据点,一个位于老旧居民区的地下室,租的是楼上住家户的小仓库,一进去满地堆得都是冬天去取暖用剩的煤球。
丁浩洋的三个队友都是隔壁艺校的学生。
“队长!他就是我说的方黎!”
乐队的队长叫吴柯,打架子鼓的,已经毕业三四年了,算是这里的老大哥。
吴柯还没说话,倒让一旁的黄毛抢了先,他上下打量了方黎一眼,看方黎穿得穷酸又土不拉几的:“丁浩洋,你就说让他扮女的啊?不是,这是你从哪儿拐来的乡下小子啊!”
当初吴柯联系到这个活儿他们听说一天能有一百块钱,激动地都炸了,后来就因为主唱不是女的,到手的钱又飞了,一个个恨不得当场变性去。
“哎呀你他妈别废话了行不行,他不行你那张脸就行了?赶紧撒泡尿照照!你对象到底会不会化妆啊,这都进去多长时间了!”
“女的都慢,你急什么,你行你进去化。”
杨三儿是出了名的不靠谱,也不知道他对象怎么样,终于,里头传出一个女生喊:“差不多了差不多了,别他妈催了!”
方黎跟洋
“去你的!”
丁浩洋滚滚滚地把黄毛赶走,队长吴柯挺客气的,见方黎有些紧张,跟他说没事,到时候放磁带,不用他出声。
角落里还坐了一个端着吉他正在弹的男生,打从方黎进来,就看了他一眼,脸上也没表情,方黎跟他打了招呼,他也没搭理。
丁浩洋搭着方黎的肩膀:“没事,我跟你介绍一下,吴柯是我们的队长,会写歌会写词儿,靠得住,我们有事都找他,刚才那个黄头发的你叫他三儿就行了,还有那个不爱搭理人的死人脸,叫陈鑫”
丁浩洋压低了嗓门:“他家里有点小钱,背着家里出来搞玩音乐的,反正不缺钱,跟咱们不一样,他那人就那样,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