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是顺从,倒不如说是屈服。
屈服于这个讨厌世俗。
“干嘛这样看着?”程时景说:“你被惊到?”
程时雨泪眼汪汪,难得有这被程时景感动时候,吸吸鼻子道:“就是觉得你好厉害。”
程时景:“……”
当时在嘉宜,思想相对来说更开放。
可在她参加个派对时,还是会听见些不太好言论。
那时她就隐隐觉得不对,可言语贫瘠她也没想明白到底是哪里不对。
此刻程时景说,程时雨顿觉找到知音。
就是这样!
程时雨愣住。
片刻后讷讷道:“但你不会觉得这……不正常吗?”
违背世俗,挑战人们现有认知。
程时景嗤笑:“什又是正常?如果是异性恋是正常,那监狱里关着都是正常人?”
“人最喜欢就是规定范围。”程时景说:“就连上学时候都会下意识搞小团体,只要和大多数人想法不样就将其归为异类,孤立、欺凌,从言语到行为。殊不知,这才是最蠢。”
花。
但他愁眉苦脸样子被停驻在窗外夜莺看见,夜莺去找玫瑰做交换。
它要站在枝头给玫瑰唱夜歌,婉转歌声响彻在夜空之中。
而玫瑰刺穿过它胸膛,血色染红玫瑰。
第二天夜莺衔着玫瑰去找男人,男人去找公主。
程时雨伸出试探小jio,“那要是说,也……”
“下雨。”程时景看着眼前雨幕
因为没有和大众做样选择,就被贴上“不正常”“变态”标签。
何其不公?
可偏偏无力改变。
最终只能顺从,顺从这个世界法则,顺从这个社会规则。
任凭心不甘,情不愿。
“没有违法犯罪,也没有侵犯任何人利益。”程时景想想都气笑:“仅仅是因为跟大多数人不样,就将其归为不正常。这种想法,你就觉得正常?”
程时雨:“……”
当然不正常!
程时雨是在警校时候察觉到自己喜欢同性,因为成天对着那多男人,她只觉得烦。
反倒是香香软软女孩子更能吸引自己注意力。
夜莺死去。
程时雨难得没在程时景讲书时候睡着,反而听得很认真,听完以后皱着眉道:“这个男好渣啊。”
程时景:“……”
“不过,这个故事怎嘛?”程时雨总结:“就是痴男怨女,有什特别。”
“在自然界,只有雄性夜莺可以发出歌唱。”程时景说:“而王尔德是同性恋,在那时西方不允许同性恋存在,甚至人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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