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这有什关系?”段从祯不屑地轻哼。
眼镜男没搭腔,看着
倒是段从祯,听见这话后,微微挑眉,支颐偏头,眼神深邃地望向人群焦点正中央,意味深长地开口,“哦。受过伤男人。”
前前男友是个人渣,前男友是个精神病,饱受摧残可怜男人,没有比这更好猎物。
段从祯眼眸微眯。
黑衣男望着段从祯兴致盎然神色,不怀好意地笑,“就知道段哥喜欢这种,不然今天也不会叫你过来。”
“哦?”眼镜男语调升高些,戏谑反问,“这种对你口味吗?以为你只喜欢玩干净。被开发到这种程度劣等货色,你居然也会有兴趣。”
眼,段从祯看见他,眼神停留刹,而后又偏头,撑着脑袋,散漫地同身旁人聊天,身躯微倚,稍显轻傲桀骜。
即鹿太喜欢他这样,穿上白大褂和脱下完全是两个人,如同毒药般攫取即鹿全部心神,每个动作都魂牵梦萦。
段从祯跟他们聊着天,金属打火机在指尖转,却不点烟,只捏在手里,玩儿似。
“驻唱换新人?”带着金丝边眼镜男人开口,看几眼正在唱歌人。
“早换。”另个穿着黑色冲锋衣,袖子稍微挽起人不屑地嗤声,“那人认识,以前是别酒吧,后来跟那李家那少爷搞上。”
段从祯笑笑,讳莫如深地缓缓摇头,收回视线,迎上眼镜男敏锐目光,笑道,“更喜欢遍体鳞伤男人,因为这种人会更听话。”
就像弃犬样,被丢弃过次,就会对新主人更加依赖。
“你喜欢这种人?”眼镜男语气里还是有丝鄙夷。
“喜欢听话人。”段从祯慢慢应道。
“不愧是神经科学医学博士。”黑衣男笑得爽朗,语气带上些调侃,“内行来。”
“啊,是他?”眼镜男微微眯眼,有些讶异,眼神中带着低俗玩味,有些幸灾乐祸,“后来呢?”
“当然是被甩。”黑衣男耸耸肩,无所谓地冷哼,“据说他回家时候,李少爷跟女模特在床上做得正爽,见他来还问他要不要起。然后就散呗。”
“可怜。”眼镜男面无表情地撂下两个字,脸上却从未有点同情之色。
“他定被伤很深,”黑衣男目光怜悯,远远地望着抱着吉他男人,啧啧摇头,“后来他又被另个男找上,没完没地缠。”说着,黑衣男抬手,指尖指指自己脑袋,“那人这儿有问题,差点没把他玩死。”
“可怜。”眼镜男仍然是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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