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恪行深深地、贪婪地望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被他梦了无数次的脸,他抬起手掌,认真地用指腹抹过阿回被汗水洇湿的额发,眸色深沉地回答:“我知道。”
一直,一直都知道。
程昼回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忍不住泪水滴落成串,泣不成声,嚎啕痛哭。
过去的那些日子,当他在那些中世纪的崎岖巷道里和同学们一起骑着自行车飞奔的时候,程昼回总会产生一些幻觉,就好像程恪行其实就在前面的某个建筑拐角,身后握一本拜伦的诗集,在他尚且看不见的地方,安静地等着自己。
他会念诗。就念拜伦好啦,念那首《她举步娉婷》。“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好像无云的夜空,繁星闪烁;
世的架势,但程恪行却仍然心怀颤意,在得到之前的一刻忍不住又迷茫地睁大了眼睛。
这是我该拥有的吗。
他问过自己一千一万一亿遍。
但这一次,程昼回抬起双臂揽住男人的颈肩,全心全意地将自己贴上去,给了他唯一的答案。于是便再无犹豫。
在沉默的土壤被新芽破种刺穿的那一刻,程昼回扬起脸,眼尾潋滟如花,艳得不可思议。
“明与暗的最美的形相凝聚于她的容颜和眼波,融成一片淡雅的清光。”
他不再是被雁清山雾中的亭台楼阁一层一层武装的伟大人物,他是程昼回的学长、兄长,是他在异国他乡唯一的军旗。只要自己骑车飞奔过去,就能看见那人张扬着浓郁的五官在路的尽头等待自己。
可每一次,每一次,每当程昼回穿越建筑的阴影骑到大路上,当街边的风拂动他的发丝,剑桥郡的口音在耳边与车铃声交错,当幻象与现实相交,等着他的却没有任何人。
那间紧锁的阁楼里从前藏着程
他是那勾人生魂的笔仙,孤注一掷地在枯山中选择与人同生共死。程昼回强忍着唇齿间急促的呼吸,颤着哭腔、支离破碎地开口:“我去剑桥、学化学是为了你,程恪行。”
那座被剑河蜿蜒穿过的城市本该是程恪行该去的地方,可是他被这凡尘三千锁住了,永远都无法真正地去追逐那些曾被他在草稿纸上流畅划过的元素符号与无上真理。
除了雁清山,他哪里都去不得。
所以程昼回替他去,替他去看那些路边的樱花、青葱草地与草地上的旱水仙,替他站在叹息桥上,看教堂的尖顶与爬满青藤的红砖屋瓦。
程昼回被程恪行亲手养大,固执的性格与他如出一辙。哪怕这个人再也不愿意要他了,程昼回仍然要睁着眼睛,替他看清这个程恪行到不了的世界,向他寄去每个季节的明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