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听到这个名字,脸色明显一沉。
“他去干什么?”
顾文笙一愣。去干什么,还能干什么?不就是喝酒吃肉聊闲天吗?不过刘朝和顾让向来不对付,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顾文笙以前问过一次,刘朝那时只是抿唇皱眉,弹了下他的额头,叫他把衣服穿好去公司,末了还没忍住,加了一句,“少跟他来往。”
安慧娴却让顾文笙各个部门都跑一遍,各个方面都学习到位。这两年下来,顾文笙自然是学到了不少,人也跟着成熟起来,大学时残留的坏毛病都被磨砺没了。现在时机成熟了,顾锋想让儿子开始熟悉他的工作了,安慧娴也不再拦着。
现在和顾文笙一个部门的员工都知道,顾文笙不可能一辈子都呆在这个小地方。他们现在可以跟顾文笙插科打诨,可以因为他的名字太过文绉绉的而直接叫他“顾笙”,可等到了顾文笙慢慢接手了自家事业,不管以前是多么好的交情,该叫少爷的时候就还是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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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接到顾文笙的电话时刚好忙完手头上的事。
“阿朝。”电话那头的人又用那种甜丝丝的声音叫他,他不适的动了动身,刻意无视自己下体的反应。
“老地方喝酒,去不去?”
刘朝微皱了下眉,说好要一起回家的,现在又要去喝酒?
顾文笙以为刘朝没听清,又重复了一遍。
“都有谁?”
顾文笙在电话那头搬着手指数,什么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有说到一个名字时,他才略有停顿,“顾让!”